*ST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1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ST 长城 公告编号:2020-098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浙江省杭州市
文二西路 683 号西溪创意产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
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非凡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new/,下同)的《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
文》,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20-09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补选陈福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协议>部
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影”)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业绩完成情况,并且综合考虑承诺方的实际履约能力以及保持浙江中影的
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同意修改《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9%股权转让协议》
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修改<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9%股权转让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2、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0-10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陈福民先生简历
陈福民:男,1960 年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长期经营管理控股、参股企
业。陈福民先生组建并控股信威(国际)投资实业公司,现任信威(国际)投资
实业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经理。
陈福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福民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