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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长城: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0-31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ST 长城         公告编号:2020-101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定于2020年11月
1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11: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
11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683号西溪创意产业园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协议>部分
             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
资料完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                   √
                            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修改<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0                                                        √
               49%股权转让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 登 记 时 间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登 记 时 间 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
(8:30-14:30);采取信函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11月13日17:00点之前
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683号西溪创意产业园长城影视证
券部
    邮编:310013
    登记联系电话:0571-85026150
    登记联系传真:0571-85021376
    联系邮箱:chinaccys@126.com
    登记联系人:唐莹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法
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
委托书。
    (3)除上述登记文件外,股东还应出示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应在出席会议
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5)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回执的样式见附件2、附件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莹
   联系电话:0571-85026150
   联系传真:0571-85021376
   联系邮箱:chinaccys@126.com
    七、备查文件
   1、《长城影视股份有限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1。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
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的指示: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             √
                 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修改<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
 2.00   公司 49%股权转让协议>部分条款的       √
        议案》。
1、请在议案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 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如未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回    执



    截止 2020 年 11 月 9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长城影视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