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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长城: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少量股份被动减持期限届满暨可能继续少量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2020-10-31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ST 长城                公告编号:2020-102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少量股份被动减持期限届满暨可能继续
                    少量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影视”)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少量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
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计划自 2020
年 4 月 29 日起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639,23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2%)。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 被 动 减 持 公 司 股 份累 计 达 到 1% 暨 减 持 计 划 的 进 展 公 告 》(公 告 编 号 :
2020-083)。
     一、控股股东少量股份被动减持期限届满情况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长城集团发来的《告知函》,本次少量股份被动
减持期限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本的比例
长城影视
                          2020 年 6 月 2 日
文化企业
            集中竞价      -2020 年 10 月 26        1.70       5,980,839        1.14%
集团有限
                                  日
  公司




                                          -1-
    本次被动减持实施前,长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80,731,55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4.40%,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截止 2020 年 10 月 26 日,长城集团持有公
司股份 174,750,7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26%,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二、少量股份可能继续被动减持情况
    1、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的名称: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长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74,750,71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3.26%,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70,092,31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2.37%,通过东北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65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跌,长城集团通过东北证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少量股份被实施被动减持。

    股份来源:被动减持的少量股份来源于公司 2014 年度实施重大资产置换时

发行的股份;

    数量:长城集团通过重大资产置换获得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动减持不超过

4,658,4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8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方可进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3、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2-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长城集团承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

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和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中

的较晚日不进行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长城集团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解除限售。本次被动减持事项与长城集

团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说明
    1、长城集团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
减持计划的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长城集团已告知东北证券长城影视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字
2020015 号)。
    四、风险提示
    1、本次被动减持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长城集团目前正与东北证券沟通后续
偿还计划及补充担保事宜,东北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