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长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18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ST 长城                公告编号:2021-026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10日(星期三)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21 年2 月 10日 上 午 9:15-9:25 、 9:30-11:30 , 下 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2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下午3: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683号西溪创意产
业园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非凡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5 名,所持股份      3,667,5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8143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45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     3,66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8143           %。


                                           1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所持股份       5,5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1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     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12    %。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4 名,所持股份                3,662,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8131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44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     3,66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8131         %。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4、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5,046,332股股份,因其未就权益变动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且未改正,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七十五条规定,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能行使表决权。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128,2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5.2952       %;
    反对 514,5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0286     %;
    弃权 24,8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762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结果:
    同意     3,128,2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952     %;
    反对 514,5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0286       %;
    弃权     24,8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2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2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