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已满,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聘任孙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刘书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的任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资料,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张林剑 王斌 杨洪武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