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18-L148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目前正在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 2016020 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71519
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公司全面配合中
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L101、2017-L112)、《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6-L102、2017-L113)。根据规定,公司每月发布一次《立案调查
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目前,上述调查仍在进行中。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
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
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
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
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
见或决定。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
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
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