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独立董事关于董事提名和任免的独立意见2018-11-1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提名和任免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凯瑞
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因公司独立董事王斌先生、杨洪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鉴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尚未
届满,我们同意提名董运彦先生、范晓亮先生增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的提名、任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上述被提名人员的履历资料,上述人员不存在
《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
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没有受到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上述相关人员的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张林剑 王斌 杨洪武
2018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