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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凯瑞: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2022-01-01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108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
司”)收到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或“法院”)送
达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荆门中院裁定确认《凯瑞德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终结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重整事项概述
       2021 年 11 月 5 日,凯瑞德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2021)鄂 08 法委鉴字第 34 号《决定书》及(2021)鄂 08 破 1
号《公告》,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同时,债权人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前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送达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决
定书》,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同日,公司向荆门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书。
       2021 年 12 月 8 日,荆门中院作出(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程序。
       2021 年 12 月 30 日,管理人向荆门中院提交了《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
监督报告》及《关于终结重整程序的申请》,报告了管理人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
划的相关情况,认为凯瑞德已满足所有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重整计划执行
完毕,提请荆门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荆门中院下发的(2021)鄂 08 民破 1 号之三
《民事裁定书》,荆门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凯瑞德破产重
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本院经审查认为,凯瑞德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已达到重整计划规定的执
行完毕标准,可确认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
决定,裁定如下:
    1、确认《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完毕;
    2、终结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对公司的影响
    1. 《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有效的保障了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化解了公
司债务危机、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了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公司重回
良性、稳健的发展轨道。
    2. 经初步测算,《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将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指标产生
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1.荆门中院已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凯瑞德破产重整程序,
公司因重整而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已消除。
    2.公司仍存在其他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因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
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
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
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
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
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
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