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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瑞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3-03-10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23-L013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于 2023 年 3 月 2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的问
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
司在 2023 年 3 月 10 日前完成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和披露工作。公司依据相关
规定在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
复、委托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关于毛利率。报告期内,你公司煤炭贸易收入和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3.59

亿元、3.11%,同比分别增加 206.48%、下滑 15.08%,其中煤炭业务自营模式下

销售毛利率为 3.06%,同比下滑 6.73%。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产品上下游价格变动、成本费用归集等情

况,说明你公司煤炭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增加的原因,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具体原

因;

    (2)结合在手订单情况,说明煤炭贸易业务的可持续性,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回复:

    (1)公司煤炭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增加的原因,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

    ①2022 年煤炭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为煤炭贸易业务经营模式

转换所致。煤炭贸易行业可以分为代理业务和自营业务两种模式,代理业务无需

承担仓储、运输等,周转速度快、体量规模大,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该业

务需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因此体量规模大但实际财务体现收入是其净额收入;

自营业务模式需要承担仓储、运输等环节风险,周转速度相对慢,但根据企业会

                                     1
计准则规定,该业务属于自担风险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财务体现的收入

是其实际业务规模收入。2021 年公司煤炭贸易业务主要以净额法核算的代理业

务模式为主,虽重整后通过引入重整资源在第四季度开展了煤炭自营业务,但起

步时间短,体量规模小,因此 2021 年煤炭贸易业务收入较小;2022 年,公司集

中资源大力拓展自营业务,逐步退出代理业务,因此 2022 年全年煤炭业务收入

主要以煤炭自营业务收入为主,导致收入规模相比主要以代理业务为主的 2021

年出现大幅增长。

    ②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为:

    A.经营模式的变化所致。2021 年,公司主要以代理业务模式为主、自营业

务为主,而代理业务模式毛利率 100%,因此 2021 年整体煤炭贸易毛利率被拉高;

而 2022 年公司主要以自营业务模式为主,因此整体煤炭贸易业务的毛利率因代

理业务模式占比下降进而影响煤炭贸易整体毛利。

    B.受行业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所致。公司煤炭贸易自营模式销售的产品为焦

炭,“双控”影响下,2022 年焦炭市场未出现“过山车”行情,上市公司毛利

率较上年整体下降。以“申万二级-焦炭Ⅱ”为统计口径,参考 2022 年前三季度

上市公司焦炭业务平均毛利率为 6.874%(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暂未披露全年数

据,因此暂时以前三季度数据分析对比),剔除最大、最小毛利率异常值后平均

毛利率为 4.99%;2021 年前三季度上市公司焦炭业务平均毛利率为 11.563%,剔

除最大、最小毛利率异常值后平均毛利率为 11.51%;剔除异常值后 2022 年前三

季度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同比下降 6.52%。公司煤炭自营业务 2022 年毛利率为

3.06%,2021 年毛利率为 9.79%,同比下降 6.73%,下降幅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基本持平。

    C.运输方式导致成本相比同行业较高。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业务体

量较小,货物全部为外采不涉及生产环节,未建立独立的物流运输网络。行业成



                                     2
本主要包含货物采购成本和运输成本,运输以火车运输和船运为主,但公司因业

务体量小,2022 年运输方式仍然以成本较高的汽运为主,导致运输成本以及相

比火车、船运偏高,进而压缩了一定的毛利空间。

    D.受 2022 年各地疫情反复影响,特别是年初上海、江苏、山东、山西等业

务重点区域疫情影响,导致公司货物流转运输受阻,运输成本及损耗加大进一步

压缩了毛利空间导致毛利下降。

    (2)公司煤炭贸易业务具备可持续性,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
    ①公司现有煤炭贸易业务稳定增长。2022 年公司加大自营业务拓展,在 2021
年业务经营基础上,积极发展新的供应商数十家、客户新增大型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等,确保货源的多样、稳定,客户需求的增长、稳定,实现了 2022 年自营
业务规模快速扩张。截止至 2023 年 2 月底,公司煤炭贸易业务在手销售订单合
同金额约为 1.01 亿元,与 2022 年 2 月底同期在手订单 0.77 亿元相比,实现了
31.17%的增长,公司煤炭贸易业务收入在逐年稳步增长,销售端具有稳定的下游
客户及销售订单,上游供应商货源稳定、货量充足,具备持续稳定开展煤炭贸易
业务的上下游资源储备及行业经验,此外,根据《重整投资人协议》公司控股股
东承诺无偿向公司提供 1 亿元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具备稳步扩大
煤炭贸易业务规模的资金储备。
    ②后续公司将煤炭贸易业务拓展进一步延伸,以期未来将上游业务逐步延伸
至焦化厂,下游业务延伸到钢铁厂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业务竞争力。随着公司
自营业务模式日趋成熟、货源渠道逐步稳定、客户优质可靠,未来业务规模将不
断扩大,盈利能力也将随着规模的扩大不断增强。在此基础上,公司也将同步依
托股东的资源优势,寻求新的业务、利润增长点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
营能力。

    综上,公司煤炭贸易业务具有可持续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3
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2、关于销售、采购集中度。年报显示,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

3.59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 100%;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 2.47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达 67.79%。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前五名客户/供应商的名称、销售/采购内容、是否与你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发生时间、合作年限、销售回款等情况,是否存在销售对象同

时为采购对象的情形;

    (2)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销售及采购模式等情况,详细说

明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的依赖风险,如存在,请充分提示相关风

险。

    回复:

    (1)公司前五大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同为销售对象、采购对象的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①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关联                          合作
        客户名称               金额          销售内容                   发生时间                 销售回款
                                                          关系                          年限
淮北矿业煤联工贸有限公司     90,684,016.96   焦炭、焦末    无        2022 年            1年      全部收回

泰州市恒利信化学有限公司     89,519,263.82   焦末、煤炭    无        2021 年、2022 年   2年      全部收回

山东同泰能化有限公司         84,132,611.28   焦炭、焦末    无        2022 年            1年      全部收回

张家港保税区永信诺国际贸
                             76,970,918.39   焦炭、焦末    无        2021 年、2022 年   2年      全部收回
易有限公司

山东浩胜商贸有限公司         17,640,123.41       焦末      无        2022 年            1年      全部收回



    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供应商             金额         采购内容     关联关系          发生时间           合作年限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76,797,836.72       焦炭        无         2021 年、2022 年         2年


宁波大榭泓锠能源有限公司     52,025,314.84       焦炭        无         2021 年、2022 年         2年


山东金益德能源有限公司       45,360,514.91   焦炭、焦末      无         2022 年                  1年



                                             4
徐州凯易商贸有限公司     42,103,866.83       焦末   无   2022 年   1年

包头经纬能化有限公司     30,717,664.69       焦炭   无   2022 年   1年




    (2)公司不存在对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的依赖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煤炭行业,系基础能源行业,需求量大、交易量大、交易

周期短。我国煤炭产地主要集中在山西、陕西、内蒙等中西部省份,下游钢铁行

业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区域,以几大国有钢铁厂为主,需求与供给存在区域错配,

反应迅速且具备资金实力的贸易商为产业链中的活跃参与方。2022 年公司信用

恢复、可支配资金规模有所改善,但整体实力相对不强,以分散采购集中销售的

方式提高交付能力,客户主要为大型国企、上市公司下属企业。公司煤炭自营业

务开展时间较短、整体体量偏小、客户数量少,单个客户收入占收入总额比重在

20%-25%之间,公司对主要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公司采购模式为分散采购,涉

及供应商数量多达几十家,各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煤炭贸易业务采购总金额比重

相对比较平均、分散,且公司采购量占供应商整体出货量比例较低,公司对主要

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3、关于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587.5 万元,坏

账准备 229.37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

    (1)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名称、应收账款账龄、对其销售情况。

    (2)结合期末回款情况,说明是否严格遵守信用政策约定的回款周期,坏

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1)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名称、账龄及销售情况见下表:


                                         5
                                   期末余额                   2022 全年销售    截至目前期末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龄
                                    (元)                      额(元)       余额回款情况


 1      淮北矿业煤联工贸有限公司   29,202,276.24   1 年以内    90,684,016.96     已全部回款


 2      山东同泰能化有限公司       16,285,695.00   1 年以内    84,132,611.28     已全部回款


 3      泰州市恒利信化学有限公司     387,027.60    1 年以内    89,519,263.82     已全部回款


               合计                45,874,998.84              264,335,892.06


       ①公司期末应收淮北矿业煤联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款项

系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与淮北矿业签订购销合同对应的货款,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合同完成交付结算,截至目前,款项已全部收回。

       ②公司期末应收山东同泰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泰”)款项系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与同泰签订购销合同对应的货款,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合

同完成交付结算,截至目前,款项已全部收回。

       ③公司期末应收泰州市恒利信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利信”)系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与恒利信签订购销合同对应的货款,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该合同完成交付结算,截至目前,款项已全部收回。

       (2)客户回款遵循信用政策,坏账计提充分。

       公司 2022 年期末应收账款均为 2022 年 12 月销售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货

款,公司综合其回函情况、账龄时间按照公司应收账款的组合坏账计提政策对该

应收账款按照账龄(1 年以内 5%)进行坏账准备的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谨慎。且截至目前,客户遵循信用政策,对应的期末应收账款均已全部回款。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4、关于预付账款。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721.26 万元,其

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433.98 万元,其中往来款 350 万元,往来款单位为山西省蒲

                                              6
县弘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弘丰贸易”)。请你公司:

     (1)结合采购合同预付条款约定条件、预付账款期后结转情况、预付对象

与前五大采购商的匹配情况,补充说明期末预付款项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2)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往来款 350 万元的具体情况,弘丰贸易与你公

司 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往来款期后回款情况。

     回复:

     (1)公司期末预付款项具备商业实质,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公司预付款项均系依据采购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的支付。因公司属于业务起步

期,体量规模有限,因此采购均是预付全额货款方式或者部分货款的形式进行,

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将预付账款结转为货款,公司期末预付款项中前 5 名中有三个

单位系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截至目前,2022 年期末预付的货款均已结转为采购

货款或结算退回。具体明细见下表:
序
                                                                                    供应商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元)   占比       付款及结算方式         期后情况
                                                                                        匹配
号

                                                                   供需双方确认
                                            先款后货,合同签订
     苏美达国际                                                    结算合同结算
                                            2 个工作日内需方以                      第一大
 1   技术贸易有     2,745,453.41   38.06%                          单后,未履行预
                                            银行电汇方式向供方                      供应商
     限公司                                                        付款项于 2023
                                            支付全款。
                                                                   年 1 月退回。

     山东金益德                             合同签订后 3 日内买
                                                                                    第三大
 2   能源有限公     1,614,597.26   22.39%   方全额预付,先交款     结转为货款。
                                                                                    供应商
     司                                     后发货。

     济宁中泰煤                             合同签订后,买方预
 3                  1,259,787.63   17.47%                          结转为货款。     /
     化有限公司                             付款,先交款后发货。

                                            合同签订 2 日内需方
                                                                   部分结转为货
                                            支付 20%货款为保证
     包头经纬能                                                    款,剩余款项于   第五大
 4                    443,925.24   6.15%    金,货物在港口货权
     化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退   供应商
                                            转让前,需方付清货
                                                                   回。
                                            权转让所需的货款。
     江苏鑫运达
 5   能源有限公       355,280.47   4.93%    预付足额货款。         结转为货款。     /
     司



                                             7
         合计        6,419,044.01       89%      /                          /                /


    (2)弘丰贸易与公司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应收弘丰贸易公司款项系公司与弘丰公司业务合同形成的,主要系双方

在 22 年 7 月依据市场价格谈判签订业务采购合同后支付了合同履约保证金,但

合同签订后对应采购的水熄焦市场价格一直持续下行,在逼近合同履约期仍未能

回调到合同履约价格,公司为了及时止损决定暂停、取消执行该合同。在取消执

行合同后,公司和弘丰贸易公司沟通期望在合适价格下继续合作,但直至目前市

场价格未能在双方意向价格内,后续将继续沟通弘丰贸易公司,希望后续能找到

合适合作、实现双方共赢,如若后续无法达成继续合作,在将双方损失降至最低

情况下沟通协调弘丰公司返还保证金。弘丰贸易系公司市场化下发展的供应商,

与公司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5、关于期间费用。年报显示,你公司本期销售费用为 773.97 万元,同比

增长 976.04%,管理费用为 1,074.41 万元,同比减少 21.55%,请结合各科目的

明细构成、本期变化情况、变动原因等,说明你公司期间费用变动的原因。

    回复:

    (1)销售费用变动原因分析

                    2021 年、2022 年两年销售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
                                    占本期发生                                  占上期发生
    项目        本期发生额(元)                         上期发生额(元)                    同比增长
                                     额比例                                      额比例
  港务费及
                  3,936,629.95            50.86%              505,801.82            70.32%       678.29%
  仓储损耗
  职工薪酬        1,129,240.65            14.59%              144,000.00            20.02%       684.19%
  差旅费            832,753.52            10.76%               16,448.20             2.29%       4962.89%
  招待费          1,355,843.72            17.52%               13,638.40             1.90%       9841.37%
  合计            7,254,467.84            93.73%              679,888.42            94.52%



                                                     8
    从上表可以看出,2022 年公司销售费用 773.97 万元,主要为港务费及仓储

损耗、职工薪酬、差旅费、招待费,这四项费用合计 725.45 万元,占全年销售

费用比例约 94%;2021 年公司销售费用 71.92 万元,主要为港务费、职工薪酬、

差旅费、招待费,这四项费用合计 67.99 万元,占全年销售费用比例约 95%,2022

年相比 2021 年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上述四项费用相比 2021 年出现大幅增长,

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业务模式变化导致港务费及仓储损耗增大所致。公司 2022 年销售费

用相比 2021 年出现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 2022 年以自营业务模式为主且大力拓

展自营业务,导致自营业务涉及的货物仓储港务费用、仓储损耗相比 2021 年以

代理业务为主、仅在第四季度存在港务费用出现了大大增加,因此导致公司销售

费用急剧增长。

    第二,因大力拓展煤炭自营业务,导致人工成本、差旅、业务招待费用大大

增加所致。因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在业务人员投入增加,涉及的差旅、招待费用

随着业务规模、人员增加也出现一定幅度的增长,从而 2022 年销售费用整体相

比 2021 年出现大幅增长。

    (2)管理费用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 2022 年管理费用相比 2021 年下降 21.55%,主要系公司 2021 年实施司

法重整发生司法重整费用 678.80 万元,剔除这个费用后,公司 2022 年管理费用

相比 2021 年增长 55.61%,主要系 2022 年经营恢复正常后,公司大力拓展现有煤

炭自营业务、积极寻求新业务导致公司日常经营费用有所增加所致,以下为公司

2021 年、2022 年管理费用主要构成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表:
                              占本期发生额                       占上期发生额
  项目     本期发生额(元)                  上期发生额(元)                   同比增长
                                  比例                              比例
重整费用                0            0.00%        6,787,990.58         51.38%     -100.00%
聘请中介
             1,029,338.57            9.58%        2,576,443.26         19.50%      -60.05%
机构费用
职工薪酬     2,992,241.38           27.86%        1,727,390.93         13.07%       73.22%



                                              9
差旅费       1,473,478.47     13.72%           938,386.17    7.10%    57.02%
诉讼费         137,468.91      1.28%           594,352.00    4.50%   -76.87%
招待费       2,108,761.89     19.63%           587,060.29    4.44%   259.21%
折旧费用     1,141,008.89     10.62%                   0     0.00%   100.00%
合计         8,882,298.11     82.69%        13,211,623.23   96.50%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剔除 2021 年存在司法重整费用后,公司 2022 年管理费

用相比 2021 年出现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人员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相比 2021

年出现大幅增长,这主要系公司 2022 年消除巨额债务、恢复正常经营后,公司

大力拓展煤炭业务、积极寻求新业务以及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在北京租赁办公场

等导致费用增加所致。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6、关于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期末余额

1,374.94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该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单位名称、

金额、产生原因、期后付款情况。

       回复:公司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期末余额 1374.94 万元系公司代债权人处

置拍卖股票后因债权人自身原因暂未向债权人划转的股票变现资金,主要包括萍

乡大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9.57 万元、萍乡欣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555.78 万元以及田钿、项子珂、诸慧芳 59.09 万元,待上述债权人自身

问题消除后,公司将依据重整计划之规定向其划转债权对应的清偿资源。

       7、关于现金流量表。报告期内,你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往来款项金额为 5,820.41 万元,同比下降 82.46%,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往来款项金额为 2,755.43 万元,同比下降 87.56%。请你公司补充说

明:

       (1)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往来款性质、是否具备商业实质、与财务

报表科目的勾稽关系。

                                       10
    (2)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模式变化情况,说明本年度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

性。

    回复:

    (1)公司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往来款主要系公司管理人

代债权人(不接受股票清偿)处置其未领受股票收到的处置变现资金以及将处置

变现股票的资金向部分债权人进行清偿形成的,该往来款具备商业实质,在财务

报表科目体现的是其他应付款的增加和减少。

    (2)2022 年度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 7218.12 万元,较 2021

年度 41147.45 万元下降 82.46%,主要系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代收

煤炭款同比下降 96.7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 6421.90 万元,较 2021

年度 51611.74 万元下降 87.56%,主要系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代付

煤炭款同比下降 98.02%。公司本年度收到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现金-代收

/代付煤炭款大幅下滑,主要系公司 2021 年主要以代理业务模式开展煤炭贸易业

务,2022 年逐步退出了该业务模式后全年煤炭代理业务(净额法确认收入)实

现收入 18.12 万元,同比下降 93.97%。导致代理业务核算中代收代付煤炭款下

滑所致。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8、关于承诺事项。2021 年 12 月 10 日,你公司对外披露重整计划(草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为解决主业发展问题,承诺公司未来 3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

到 4 亿元、6 亿元、9 亿元。2022 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9 亿元。请你公

司:

    (1)逐项说明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人作出的承诺事项、截至目前的



                                   11
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2)公司 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 4 亿元,请结合承诺事项说明王健

拟采取的补偿措施、实施计划。

    回复:

    (1)重整投资人作出的承诺事项及截至目前的履行情况

    重整投资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解决违规担保事项、主业发展问题、采取多种

措施支持凯瑞德发展主业三项承诺,现就相关承诺履行情况介绍如下:

    ①解决违规担保事项。该项承诺已经履行完毕,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凯

瑞德重整管理人均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凯瑞德前期存在的违规担保事项已

通过破产重整获得解决,未来不会对凯瑞德造成损失。

    ②解决主业发展问题。王健先生承诺凯瑞德未来三年(2022 年、2023 年、

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4 亿元、6 亿元、9 亿元。2022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未达到 4 亿元,该项承诺 2022 年度未成功履行,2023、2024 年度将继续履行。

    ③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凯瑞德发展主业。王健先生承诺向凯瑞德无偿赠与

4779 万元资金;承诺为凯瑞德提供不少于 10000 万元的流动性支持;承诺保证

持有 278,446,296.16 元债权的债权人不向凯瑞德主张权利,王健先生作为连带

责任保证人向管理人申报了 278,446,296.16 元债权,但全部放弃对应的应分配

偿债资源。该项下所作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综上,除 202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 4 亿元及 2023、2024 年度主营业务

收入承诺将继续履行外,重整投资人王健不存在其他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2)202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 4 亿元,重整投资人王健拟采取的补偿措

施及实施计划。

    2022 年公司在重整投资人的支持下全力开展煤炭自营业务,全年实现营业

收入 3.6 亿元,虽相比 2021 年实现了大幅增长,但因 2022 年全国疫情形势非常



                                   12
      严峻、各地区疫情管控措施特别严格,公司商务合同的履行、客户的维护和开拓

      以及物流管理等均受到严重的影响。2022 年 11 月以来,公司、客户及供应商大

      部分工作人员陆续感染新冠病毒,导致业务及工作进程延缓,对业绩造成严重影

      响,继而导致公司 2022 年全年营收未达 4 亿预期,随着全国整体经济逐步发展

      向好,重整投资人王健先生计划将加大对公司的支持力度,助力公司在 2023 年

      度完成 6.5 亿的营收,以填补 2022 年收入未达 4 亿的缺口。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核查意见详见《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凯瑞德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诉讼事项。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截至年报问询函回复日最

      新的诉讼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基本情况、涉案金额、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诉讼进展、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如适用)、

      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预计负债计提情况,并结合诉讼进展说明预计负

      债的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1)公司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最新的诉讼情况如下表:


                                                                                         是否
                            是否                                                         及时
     诉讼(仲                        诉讼                               诉讼(仲
序               涉案金额   形成                                                  披露   履行
     裁)基本情                     (仲裁)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裁)判决
号               (万元)   预计                                                  日期   信息
        况                          进展                               执行情况
                            负债                                                         披露
                                                                                         义务




                                             13
                                                                                              2021
                                                                                              年1月
                                                                                              28 日、
                                                                                              2022
                                                                                   法院裁定
                                                                                              年5月
    赵俊与公                                                                       准许赵俊
                                           赵俊撤回二审上诉请求,并与公司达                   31 日、
1   司保证合     12,851.82   是   已终审                                           撤回上               是
                                           成和解、该案已执行完毕。                           2022
    同纠纷案。                                                                     诉,庭外
                                                                                              年6月
                                                                                   和解
                                                                                              11 日、
                                                                                              2023
                                                                                              年2月
                                                                                               1日
                                                                                              2021
    深圳永惠                                                                                  年1月
    源供应链                               该案(2021)粤 0304 民初 22427 号《民   未审结、   30 日、
    有限公司                               事判决书》已判决驳回原告凯瑞德控        已按照重   2021
2   与公司追     3,887.74    是   诉讼中   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公        整计划预   年3月     是
    加、变更被                             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法院正        留偿债资   17 日、
    执行人异                               在审理中。                              源         2022
    议之诉。                                                                                  年5月
                                                                                               6日
                                           该案(2020)浙 01 民初 2544 号《民
                                           事判决书》已判决:“1.确认中信银
                                           行余杭支行对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
                                           司享有普通债权 9369787.5 元;2.
                                           第五季石化公司、第五季电商公司、
                                           第五季国际公司、吴联模、张朱晟对
                                                                                              2020
                                           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
                                                                                              年8月
                                           项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限本判决生
                                                                                              13 日、
    中信银行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信银行余杭
                                                                                   已审结、   2020
    股份有限                               支行支付;3.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未能
                                                                                   已按照重   年8月
    公司杭州                               清偿部分,由凯瑞德公司向中信银行
                                                                                   整计划预   19 日、
3   余杭支行      472.26     是   已终审   余杭支行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是
                                                                                   留偿债资   2021
    与公司金                               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信银
                                                                                   源并正在   年9月
    融借款合                               行余杭支行支付;4.驳回中信银行余
                                                                                   履行清偿   10 日、
    同纠纷案。                             杭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5.如第五季
                                                                                              2022
                                           石化公司、第五季电商公司、第五季
                                                                                              年 11
                                           国际公司、吴联模、张朱晟、凯瑞德
                                                                                              月8日
                                           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
                                           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浙江省高
                                           级人民法院(2022)浙民终 12 号《民


                                                 14
                                         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2021)鄂 08 民初 178 号《民事
     中信汽车                            判决书》已判决:"1.确认原告中信汽
                                                                               未审结、
     有限责任                            车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凯瑞德控股股
                                                                               已按照重   2022
     公司与公                            份有限公司另外享有普通破产债权
4               47.14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5月   是
     司普通破                            471364.92 元;2.驳回原告中信汽车
                                                                               留偿债资   7日
     产债权确                            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中信
                                                                                 源
     认纠纷案                            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
                                         目前二审法院正在审理中。


                                                                               未审结、
     徐翠翠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940 号《民事   已按照重   2020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徐翠翠赔偿经
5    虚假陈述      0.31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8月   是
                                         济损失合计 3050.46 元及利息损失,
     责任纠纷                                                                  留偿债资   25 日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案
                                                                                 源

                                                                               未审结、
     徐瀚与公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942 号《民事   已按照重   2020
     司证券虚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徐瀚赔偿经济
6                  0.89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8月   是
     假陈述责                            损失合计 8936.6 元及利息损失,公司
     任纠纷案                            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留偿债资   25 日
                                                                                 源


                                                                               未审结、
     齐明巧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943 号《民事   已按照重   2020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齐明巧赔偿经
7    虚假陈述      0.81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8月   是
                                         济损失合计 8137.57 元及利息损失,
     责任纠纷                                                                  留偿债资   25 日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案
                                                                                 源


                                                                               未审结、
     王焕与公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944 号《民事   已按照重   2020
     司证券虚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王焕赔偿经济
8                  0.36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8月   是
     假陈述责                            损失合计 3574.64 元及利息损失,公
     任纠纷案                            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留偿债资   25 日
                                                                                 源


                                                                               未审结、
     郭常江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945 号《民事   已按照重   2020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王焕赔偿经济
9    虚假陈述      0.61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8月   是
                                         损失合计 6107.93 元及利息损失,公
     责任纠纷                                                                  留偿债资   25 日
                                         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案
                                                                                 源

                                                                               未审结、
     泮戴妮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11 号《民事   已按照重   2021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泮戴妮赔偿经
10   虚假陈述     13.62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1月   是
                                         济损失合计 136229.4 元及利息损失,
     责任纠纷                                                                  留偿债资   28 日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案
                                                                                 源



                                               15
                                                                            未审结、
     吴振宏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25 号《民事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吴振宏赔偿经      已按照重   2020
11   虚假陈述   50.26   是   诉讼中   济损失合计 502584.86 元及利息损       整计划预   年8月   是
     责任纠纷                         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      留偿债资   25 日
     案                               中。
                                                                              源
                                                                            未审结、
     宗成龙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2 号《民事    已按照重   2021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宗成龙赔偿经
12   虚假陈述    1.53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3月   是
                                      济损失合计 15265.82 元及利息损失,
     责任纠纷                                                               留偿债资   17 日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案
                                                                              源
                                                                            未审结、
     张小荣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0 号《民事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张小荣赔偿经      已按照重   2021
13   虚假陈述   49.27   是   诉讼中   济损失合计 492754.75 元及利息损       整计划预   年3月   是
     责任纠纷                         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      留偿债资   17 日
     案                               中。
                                                                              源
                                                                            未审结、
     董晓永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1 号《民事    已按照重   2021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董晓永赔偿经
14   虚假陈述   95.54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3月   是
                                      济损失合计 955408.5 元及利息损失,
     责任纠纷                                                               留偿债资   17 日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案
                                                                              源
     周红丹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1 号《民事   未审结、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周红丹赔偿      已按照重   2021
                                      经济损失合计 2980.95 元及利息损
15   虚假陈述    0.3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6月   是
                                      失;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
     责任纠纷                         程万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留偿债资   16 日
     案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刘若冰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2 号《民事   未审结、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刘若冰赔偿      已按照重   2021
                                      经济损失合计 7671.31 元及利息损
16   虚假陈述    0.77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6月   是
                                      失;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
     责任纠纷                         程万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留偿债资   16 日
     案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沈建清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3 号《民事   未审结、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沈建清          已按照重   2021
                                      10515.99 元及利息损失;刘书艳、张
17   虚假陈述    1.05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1月   是
                                      彬、谢曙、饶大程、程万超在 5%的范
     责任纠纷                         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服已提起      留偿债资   28 日
     案                               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黎小红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4 号《民事   未审结、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黎小红赔偿      已按照重   2021
                                      经济损失合计 2173.95 元及利息损
18   虚假陈述    0.22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3月   是
                                      失;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
     责任纠纷                         程万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留偿债资   17 日
     案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李泰齐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5 号《民事   未审结、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李泰齐赔偿                 2021
     公司证券                                                               已按照重
19               1.04   是   诉讼中   经济损失合计 10433.33 元及利息损                 年6月   是
     虚假陈述                                                               整计划预
                                      失;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                 16 日
     责任纠纷                         程万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留偿债资


                                            16
     案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郝旺平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6 号《民事   未审结、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郝旺平赔偿      已按照重   2021
                                      经济损失合计 5961.9 元及利息损失;
20   虚假陈述    0.6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6月   是
                                      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程万
     责任纠纷                         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公司     留偿债资   16 日
     案                               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吕景华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7 号《民事   未审结、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吕景华赔偿      已按照重   2021
                                      经济损失合计 1192.38 元及利息损
21   虚假陈述    0.12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6月   是
                                      失;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
     责任纠纷                         程万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留偿债资   16 日
     案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8 号《民事   未审结、
     任峰与公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任峰赔偿经      已按照重   2021
     司证券虚                         济损失合计 2873.24 元及利息损失;
22               0.29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6月   是
     假陈述责                         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程万
                                      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公司     留偿债资   16 日
     任纠纷案
                                      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李琴仙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9 号《民事   未审结、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李琴仙赔偿      已按照重   2021
                                      经济损失合计 960.42 元及利息损失;
23   虚假陈述    0.1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6月   是
                                      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程万
     责任纠纷                         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公司     留偿债资   16 日
     案                               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赵增丰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1000 号《民    未审结、
     公司证券                         事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赵增丰赔      已按照重   2021
                                      偿经济损失合计 2182.36 元及利息损
24   虚假陈述    0.22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6月   是
                                      失;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
     责任纠纷                         程万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留偿债资   16 日
     案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古爱平与                                                               未审结、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440 号《民事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古爱平赔偿      已按照重   2021
25   虚假陈述    1.4    是   诉讼中   经济损失合计 14010.47 元及利息损      整计划预   年6月   是
     责任纠纷                         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      留偿债资   16 日
                                      中。
     案                                                                       源
     陈玉林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007 号《民               2022
     公司证券                         事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陈玉林赔                 年 08
26   虚假陈述    6.25   是   诉讼中   偿经济损失合计 62475 元及利息损       未审结             是
                                                                                       月 25
     责任纠纷                         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
                                      中。                                              日
     案
     朱淑珍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010 号《民               2022
     公司证券                         事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朱淑珍赔                 年 08
27   虚假陈述   47.24   是   诉讼中   偿经济损失合计 472448.4 元及利息      未审结             是
                                                                                       月 25
     责任纠纷                         损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
                                      审中。                                            日
     案



                                            17
     贺懿与公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006 号《民            2022
     司证券虚                             事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贺懿赔偿              年 08
28                  1.79   是    诉讼中   经济损失合计 17873.21 元及利息损     未审结           是
     假陈述责                                                                           月 25
                                          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
     任纠纷案                             中。                                           日

     朱雪珍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008 号《民            2022
     公司证券                             事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朱雪珍赔              年 08
29   虚假陈述       6.82   是    诉讼中   偿经济损失合计 68216.07 元及利息     未审结           是
                                                                                        月 25
     责任纠纷                             损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
     案                                   审中。                                         日


     张玉满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009 号《民            2022
     公司证券                             事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张玉满赔              年 08
30   虚假陈述        207   是    诉讼中   偿经济损失合计 2070015.03 元及利     未审结           是
                                                                                        月 25
     责任纠纷                             息损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
     案                                   二审中。                                       日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062 号《民            2022
     王蕾与公
                                          事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王蕾赔偿              年 08
     司证券虚
31                  0.51   是    诉讼中   经济损失合计 5064.07 元及利息损      未审结           是
     假陈述责                                                                           月 25
                                          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
     任纠纷案
                                          中。                                           日


     贾玲珍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063 号《民            2022
     公司证券                             事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贾玲珍赔              年 08
32   虚假陈述      11.25   是    诉讼中   偿经济损失合计 112513.58 元及利息    未审结           是
                                                                                        月 25
     责任纠纷                             损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
     案                                   审中。                                         日

     叶鹏程与
     公司证券                                                                           2023
                                          该案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开庭审
33   虚假陈述       2.65    否   诉讼中                                        未审结   年2月   是
                                          理,尚未形成一审裁判文书。
     责任纠纷                                                                           1日
     案

     王珏与公
                                                                                        2023
     司证券虚                             该案一审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形成一
34              3,193.85    否   诉讼中                                        未审结   年2月   是
     假陈述责                             审裁判文书。
                                                                                        1日
     任纠纷案

     谢丽燕与
     公司证券                                                                           2023
                                          该案一审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形成一
35   虚假陈述   1,162.40    否   诉讼中                                        未审结   年2月   是
                                          审裁判文书。
     责任纠纷                                                                           1日
     案

     程成与公
                                                                                        2023
     司证券虚                             该案一审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形成一
36              4,130.39    否   诉讼中                                        未审结   年2月   是
     假陈述责                             审裁判文书。
                                                                                        1日
     任纠纷案



                                                18
     罗伟文与
     公司证券                                                                        2023
                                         该案一审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形成一
37   虚假陈述     220.96   否   诉讼中                                      未审结   年2月   是
                                         审裁判文书。
     责任纠纷                                                                        1日
     案


           (2)公司诉讼案件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针对上述诉讼案件中已经终审完结的赵俊案件、中信银行案件,公司已将计

      提预计负债结转至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偿付;对于已过一审正在二审中的 30

      起案件(对应序号 2、4 至 32 号),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了预计负债

      的计提,合计计提预计负债金额 235.97 万元;对于正在一审或者一审尚未开庭

      审理的 5 起案件(对应序号 33 至 37),公司法务部综合已有一审判决的股民诉

      讼案例分析,认为法院按照诉讼请求金额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可能性较小,具

      体一审判决情况暂不确定,因此公司暂不计提预计负债,待一审结果出来后再根

      据判决情况综合分析进行账务处理计提预计负债,公司诉讼案件预计负债计提充

      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