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23-L013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于 2023 年 3 月 2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的问 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 司在 2023 年 3 月 10 日前完成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和披露工作。公司依据相关 规定在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 复、委托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关于毛利率。报告期内,你公司煤炭贸易收入和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3.59 亿元、3.11%,同比分别增加 206.48%、下滑 15.08%,其中煤炭业务自营模式下 销售毛利率为 3.06%,同比下滑 6.73%。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产品上下游价格变动、成本费用归集等情 况,说明你公司煤炭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增加的原因,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具体原 因; (2)结合在手订单情况,说明煤炭贸易业务的可持续性,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回复: (1)公司煤炭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增加的原因,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 ①2022 年煤炭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为煤炭贸易业务经营模式 转换所致。煤炭贸易行业可以分为代理业务和自营业务两种模式,代理业务无需 承担仓储、运输等,周转速度快、体量规模大,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该业 务需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因此体量规模大但实际财务体现收入是其净额收入; 自营业务模式需要承担仓储、运输等环节风险,周转速度相对慢,但根据企业会 1 计准则规定,该业务属于自担风险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财务体现的收入 是其实际业务规模收入。2021 年公司煤炭贸易业务主要以净额法核算的代理业 务模式为主,虽重整后通过引入重整资源在第四季度开展了煤炭自营业务,但起 步时间短,体量规模小,因此 2021 年煤炭贸易业务收入较小;2022 年,公司集 中资源大力拓展自营业务,逐步退出代理业务,因此 2022 年全年煤炭业务收入 主要以煤炭自营业务收入为主,导致收入规模相比主要以代理业务为主的 2021 年出现大幅增长。 ②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为: A.经营模式的变化所致。2021 年,公司主要以代理业务模式为主、自营业 务为主,而代理业务模式毛利率 100%,因此 2021 年整体煤炭贸易毛利率被拉高; 而 2022 年公司主要以自营业务模式为主,因此整体煤炭贸易业务的毛利率因代 理业务模式占比下降进而影响煤炭贸易整体毛利。 B.受行业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所致。公司煤炭贸易自营模式销售的产品为焦 炭,“双控”影响下,2022 年焦炭市场未出现“过山车”行情,上市公司毛利 率较上年整体下降。以“申万二级-焦炭Ⅱ”为统计口径,参考 2022 年前三季度 上市公司焦炭业务平均毛利率为 6.874%(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暂未披露全年数 据,因此暂时以前三季度数据分析对比),剔除最大、最小毛利率异常值后平均 毛利率为 4.99%;2021 年前三季度上市公司焦炭业务平均毛利率为 11.563%,剔 除最大、最小毛利率异常值后平均毛利率为 11.51%;剔除异常值后 2022 年前三 季度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同比下降 6.52%。公司煤炭自营业务 2022 年毛利率为 3.06%,2021 年毛利率为 9.79%,同比下降 6.73%,下降幅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基本持平。 C.运输方式导致成本相比同行业较高。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业务体 量较小,货物全部为外采不涉及生产环节,未建立独立的物流运输网络。行业成 2 本主要包含货物采购成本和运输成本,运输以火车运输和船运为主,但公司因业 务体量小,2022 年运输方式仍然以成本较高的汽运为主,导致运输成本以及相 比火车、船运偏高,进而压缩了一定的毛利空间。 D.受 2022 年各地疫情反复影响,特别是年初上海、江苏、山东、山西等业 务重点区域疫情影响,导致公司货物流转运输受阻,运输成本及损耗加大进一步 压缩了毛利空间导致毛利下降。 (2)公司煤炭贸易业务具备可持续性,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 ①公司现有煤炭贸易业务稳定增长。2022 年公司加大自营业务拓展,在 2021 年业务经营基础上,积极发展新的供应商数十家、客户新增大型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等,确保货源的多样、稳定,客户需求的增长、稳定,实现了 2022 年自营 业务规模快速扩张。截止至 2023 年 2 月底,公司煤炭贸易业务在手销售订单合 同金额约为 1.01 亿元,与 2022 年 2 月底同期在手订单 0.77 亿元相比,实现了 31.17%的增长,公司煤炭贸易业务收入在逐年稳步增长,销售端具有稳定的下游 客户及销售订单,上游供应商货源稳定、货量充足,具备持续稳定开展煤炭贸易 业务的上下游资源储备及行业经验,此外,根据《重整投资人协议》公司控股股 东承诺无偿向公司提供 1 亿元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具备稳步扩大 煤炭贸易业务规模的资金储备。 ②后续公司将煤炭贸易业务拓展进一步延伸,以期未来将上游业务逐步延伸 至焦化厂,下游业务延伸到钢铁厂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业务竞争力。随着公司 自营业务模式日趋成熟、货源渠道逐步稳定、客户优质可靠,未来业务规模将不 断扩大,盈利能力也将随着规模的扩大不断增强。在此基础上,公司也将同步依 托股东的资源优势,寻求新的业务、利润增长点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 营能力。 综上,公司煤炭贸易业务具有可持续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3 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2、关于销售、采购集中度。年报显示,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 3.59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 100%;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 2.47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达 67.79%。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前五名客户/供应商的名称、销售/采购内容、是否与你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发生时间、合作年限、销售回款等情况,是否存在销售对象同 时为采购对象的情形; (2)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销售及采购模式等情况,详细说 明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的依赖风险,如存在,请充分提示相关风 险。 回复: (1)公司前五大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同为销售对象、采购对象的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①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关联 合作 客户名称 金额 销售内容 发生时间 销售回款 关系 年限 淮北矿业煤联工贸有限公司 90,684,016.96 焦炭、焦末 无 2022 年 1年 全部收回 泰州市恒利信化学有限公司 89,519,263.82 焦末、煤炭 无 2021 年、2022 年 2年 全部收回 山东同泰能化有限公司 84,132,611.28 焦炭、焦末 无 2022 年 1年 全部收回 张家港保税区永信诺国际贸 76,970,918.39 焦炭、焦末 无 2021 年、2022 年 2年 全部收回 易有限公司 山东浩胜商贸有限公司 17,640,123.41 焦末 无 2022 年 1年 全部收回 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供应商 金额 采购内容 关联关系 发生时间 合作年限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76,797,836.72 焦炭 无 2021 年、2022 年 2年 宁波大榭泓锠能源有限公司 52,025,314.84 焦炭 无 2021 年、2022 年 2年 山东金益德能源有限公司 45,360,514.91 焦炭、焦末 无 2022 年 1年 4 徐州凯易商贸有限公司 42,103,866.83 焦末 无 2022 年 1年 包头经纬能化有限公司 30,717,664.69 焦炭 无 2022 年 1年 (2)公司不存在对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的依赖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煤炭行业,系基础能源行业,需求量大、交易量大、交易 周期短。我国煤炭产地主要集中在山西、陕西、内蒙等中西部省份,下游钢铁行 业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区域,以几大国有钢铁厂为主,需求与供给存在区域错配, 反应迅速且具备资金实力的贸易商为产业链中的活跃参与方。2022 年公司信用 恢复、可支配资金规模有所改善,但整体实力相对不强,以分散采购集中销售的 方式提高交付能力,客户主要为大型国企、上市公司下属企业。公司煤炭自营业 务开展时间较短、整体体量偏小、客户数量少,单个客户收入占收入总额比重在 20%-25%之间,公司对主要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公司采购模式为分散采购,涉 及供应商数量多达几十家,各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煤炭贸易业务采购总金额比重 相对比较平均、分散,且公司采购量占供应商整体出货量比例较低,公司对主要 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3、关于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587.5 万元,坏 账准备 229.37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 (1)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名称、应收账款账龄、对其销售情况。 (2)结合期末回款情况,说明是否严格遵守信用政策约定的回款周期,坏 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1)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名称、账龄及销售情况见下表: 5 期末余额 2022 全年销售 截至目前期末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龄 (元) 额(元) 余额回款情况 1 淮北矿业煤联工贸有限公司 29,202,276.24 1 年以内 90,684,016.96 已全部回款 2 山东同泰能化有限公司 16,285,695.00 1 年以内 84,132,611.28 已全部回款 3 泰州市恒利信化学有限公司 387,027.60 1 年以内 89,519,263.82 已全部回款 合计 45,874,998.84 264,335,892.06 ①公司期末应收淮北矿业煤联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款项 系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与淮北矿业签订购销合同对应的货款,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合同完成交付结算,截至目前,款项已全部收回。 ②公司期末应收山东同泰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泰”)款项系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与同泰签订购销合同对应的货款,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合 同完成交付结算,截至目前,款项已全部收回。 ③公司期末应收泰州市恒利信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利信”)系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与恒利信签订购销合同对应的货款,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该合同完成交付结算,截至目前,款项已全部收回。 (2)客户回款遵循信用政策,坏账计提充分。 公司 2022 年期末应收账款均为 2022 年 12 月销售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货 款,公司综合其回函情况、账龄时间按照公司应收账款的组合坏账计提政策对该 应收账款按照账龄(1 年以内 5%)进行坏账准备的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谨慎。且截至目前,客户遵循信用政策,对应的期末应收账款均已全部回款。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4、关于预付账款。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721.26 万元,其 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433.98 万元,其中往来款 350 万元,往来款单位为山西省蒲 6 县弘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弘丰贸易”)。请你公司: (1)结合采购合同预付条款约定条件、预付账款期后结转情况、预付对象 与前五大采购商的匹配情况,补充说明期末预付款项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2)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往来款 350 万元的具体情况,弘丰贸易与你公 司 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往来款期后回款情况。 回复: (1)公司期末预付款项具备商业实质,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公司预付款项均系依据采购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的支付。因公司属于业务起步 期,体量规模有限,因此采购均是预付全额货款方式或者部分货款的形式进行, 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将预付账款结转为货款,公司期末预付款项中前 5 名中有三个 单位系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截至目前,2022 年期末预付的货款均已结转为采购 货款或结算退回。具体明细见下表: 序 供应商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元) 占比 付款及结算方式 期后情况 匹配 号 供需双方确认 先款后货,合同签订 苏美达国际 结算合同结算 2 个工作日内需方以 第一大 1 技术贸易有 2,745,453.41 38.06% 单后,未履行预 银行电汇方式向供方 供应商 限公司 付款项于 2023 支付全款。 年 1 月退回。 山东金益德 合同签订后 3 日内买 第三大 2 能源有限公 1,614,597.26 22.39% 方全额预付,先交款 结转为货款。 供应商 司 后发货。 济宁中泰煤 合同签订后,买方预 3 1,259,787.63 17.47% 结转为货款。 / 化有限公司 付款,先交款后发货。 合同签订 2 日内需方 部分结转为货 支付 20%货款为保证 包头经纬能 款,剩余款项于 第五大 4 443,925.24 6.15% 金,货物在港口货权 化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退 供应商 转让前,需方付清货 回。 权转让所需的货款。 江苏鑫运达 5 能源有限公 355,280.47 4.93% 预付足额货款。 结转为货款。 / 司 7 合计 6,419,044.01 89% / / / (2)弘丰贸易与公司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应收弘丰贸易公司款项系公司与弘丰公司业务合同形成的,主要系双方 在 22 年 7 月依据市场价格谈判签订业务采购合同后支付了合同履约保证金,但 合同签订后对应采购的水熄焦市场价格一直持续下行,在逼近合同履约期仍未能 回调到合同履约价格,公司为了及时止损决定暂停、取消执行该合同。在取消执 行合同后,公司和弘丰贸易公司沟通期望在合适价格下继续合作,但直至目前市 场价格未能在双方意向价格内,后续将继续沟通弘丰贸易公司,希望后续能找到 合适合作、实现双方共赢,如若后续无法达成继续合作,在将双方损失降至最低 情况下沟通协调弘丰公司返还保证金。弘丰贸易系公司市场化下发展的供应商, 与公司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5、关于期间费用。年报显示,你公司本期销售费用为 773.97 万元,同比 增长 976.04%,管理费用为 1,074.41 万元,同比减少 21.55%,请结合各科目的 明细构成、本期变化情况、变动原因等,说明你公司期间费用变动的原因。 回复: (1)销售费用变动原因分析 2021 年、2022 年两年销售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 占本期发生 占上期发生 项目 本期发生额(元) 上期发生额(元) 同比增长 额比例 额比例 港务费及 3,936,629.95 50.86% 505,801.82 70.32% 678.29% 仓储损耗 职工薪酬 1,129,240.65 14.59% 144,000.00 20.02% 684.19% 差旅费 832,753.52 10.76% 16,448.20 2.29% 4962.89% 招待费 1,355,843.72 17.52% 13,638.40 1.90% 9841.37% 合计 7,254,467.84 93.73% 679,888.42 94.52% 8 从上表可以看出,2022 年公司销售费用 773.97 万元,主要为港务费及仓储 损耗、职工薪酬、差旅费、招待费,这四项费用合计 725.45 万元,占全年销售 费用比例约 94%;2021 年公司销售费用 71.92 万元,主要为港务费、职工薪酬、 差旅费、招待费,这四项费用合计 67.99 万元,占全年销售费用比例约 95%,2022 年相比 2021 年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上述四项费用相比 2021 年出现大幅增长, 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业务模式变化导致港务费及仓储损耗增大所致。公司 2022 年销售费 用相比 2021 年出现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 2022 年以自营业务模式为主且大力拓 展自营业务,导致自营业务涉及的货物仓储港务费用、仓储损耗相比 2021 年以 代理业务为主、仅在第四季度存在港务费用出现了大大增加,因此导致公司销售 费用急剧增长。 第二,因大力拓展煤炭自营业务,导致人工成本、差旅、业务招待费用大大 增加所致。因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在业务人员投入增加,涉及的差旅、招待费用 随着业务规模、人员增加也出现一定幅度的增长,从而 2022 年销售费用整体相 比 2021 年出现大幅增长。 (2)管理费用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 2022 年管理费用相比 2021 年下降 21.55%,主要系公司 2021 年实施司 法重整发生司法重整费用 678.80 万元,剔除这个费用后,公司 2022 年管理费用 相比 2021 年增长 55.61%,主要系 2022 年经营恢复正常后,公司大力拓展现有煤 炭自营业务、积极寻求新业务导致公司日常经营费用有所增加所致,以下为公司 2021 年、2022 年管理费用主要构成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表: 占本期发生额 占上期发生额 项目 本期发生额(元) 上期发生额(元) 同比增长 比例 比例 重整费用 0 0.00% 6,787,990.58 51.38% -100.00% 聘请中介 1,029,338.57 9.58% 2,576,443.26 19.50% -60.05% 机构费用 职工薪酬 2,992,241.38 27.86% 1,727,390.93 13.07% 73.22% 9 差旅费 1,473,478.47 13.72% 938,386.17 7.10% 57.02% 诉讼费 137,468.91 1.28% 594,352.00 4.50% -76.87% 招待费 2,108,761.89 19.63% 587,060.29 4.44% 259.21% 折旧费用 1,141,008.89 10.62% 0 0.00% 100.00% 合计 8,882,298.11 82.69% 13,211,623.23 96.50%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剔除 2021 年存在司法重整费用后,公司 2022 年管理费 用相比 2021 年出现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人员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相比 2021 年出现大幅增长,这主要系公司 2022 年消除巨额债务、恢复正常经营后,公司 大力拓展煤炭业务、积极寻求新业务以及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在北京租赁办公场 等导致费用增加所致。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6、关于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期末余额 1,374.94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该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单位名称、 金额、产生原因、期后付款情况。 回复:公司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期末余额 1374.94 万元系公司代债权人处 置拍卖股票后因债权人自身原因暂未向债权人划转的股票变现资金,主要包括萍 乡大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9.57 万元、萍乡欣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555.78 万元以及田钿、项子珂、诸慧芳 59.09 万元,待上述债权人自身 问题消除后,公司将依据重整计划之规定向其划转债权对应的清偿资源。 7、关于现金流量表。报告期内,你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往来款项金额为 5,820.41 万元,同比下降 82.46%,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往来款项金额为 2,755.43 万元,同比下降 87.56%。请你公司补充说 明: (1)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往来款性质、是否具备商业实质、与财务 报表科目的勾稽关系。 10 (2)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模式变化情况,说明本年度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 性。 回复: (1)公司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往来款主要系公司管理人 代债权人(不接受股票清偿)处置其未领受股票收到的处置变现资金以及将处置 变现股票的资金向部分债权人进行清偿形成的,该往来款具备商业实质,在财务 报表科目体现的是其他应付款的增加和减少。 (2)2022 年度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 7218.12 万元,较 2021 年度 41147.45 万元下降 82.46%,主要系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代收 煤炭款同比下降 96.7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 6421.90 万元,较 2021 年度 51611.74 万元下降 87.56%,主要系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代付 煤炭款同比下降 98.02%。公司本年度收到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现金-代收 /代付煤炭款大幅下滑,主要系公司 2021 年主要以代理业务模式开展煤炭贸易业 务,2022 年逐步退出了该业务模式后全年煤炭代理业务(净额法确认收入)实 现收入 18.12 万元,同比下降 93.97%。导致代理业务核算中代收代付煤炭款下 滑所致。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8、关于承诺事项。2021 年 12 月 10 日,你公司对外披露重整计划(草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为解决主业发展问题,承诺公司未来 3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 到 4 亿元、6 亿元、9 亿元。2022 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9 亿元。请你公 司: (1)逐项说明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人作出的承诺事项、截至目前的 11 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2)公司 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 4 亿元,请结合承诺事项说明王健 拟采取的补偿措施、实施计划。 回复: (1)重整投资人作出的承诺事项及截至目前的履行情况 重整投资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解决违规担保事项、主业发展问题、采取多种 措施支持凯瑞德发展主业三项承诺,现就相关承诺履行情况介绍如下: ①解决违规担保事项。该项承诺已经履行完毕,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凯 瑞德重整管理人均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凯瑞德前期存在的违规担保事项已 通过破产重整获得解决,未来不会对凯瑞德造成损失。 ②解决主业发展问题。王健先生承诺凯瑞德未来三年(2022 年、2023 年、 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4 亿元、6 亿元、9 亿元。2022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未达到 4 亿元,该项承诺 2022 年度未成功履行,2023、2024 年度将继续履行。 ③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凯瑞德发展主业。王健先生承诺向凯瑞德无偿赠与 4779 万元资金;承诺为凯瑞德提供不少于 10000 万元的流动性支持;承诺保证 持有 278,446,296.16 元债权的债权人不向凯瑞德主张权利,王健先生作为连带 责任保证人向管理人申报了 278,446,296.16 元债权,但全部放弃对应的应分配 偿债资源。该项下所作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综上,除 202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 4 亿元及 2023、2024 年度主营业务 收入承诺将继续履行外,重整投资人王健不存在其他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2)202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 4 亿元,重整投资人王健拟采取的补偿措 施及实施计划。 2022 年公司在重整投资人的支持下全力开展煤炭自营业务,全年实现营业 收入 3.6 亿元,虽相比 2021 年实现了大幅增长,但因 2022 年全国疫情形势非常 12 严峻、各地区疫情管控措施特别严格,公司商务合同的履行、客户的维护和开拓 以及物流管理等均受到严重的影响。2022 年 11 月以来,公司、客户及供应商大 部分工作人员陆续感染新冠病毒,导致业务及工作进程延缓,对业绩造成严重影 响,继而导致公司 2022 年全年营收未达 4 亿预期,随着全国整体经济逐步发展 向好,重整投资人王健先生计划将加大对公司的支持力度,助力公司在 2023 年 度完成 6.5 亿的营收,以填补 2022 年收入未达 4 亿的缺口。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核查意见详见《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凯瑞德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诉讼事项。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截至年报问询函回复日最 新的诉讼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基本情况、涉案金额、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诉讼进展、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如适用)、 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预计负债计提情况,并结合诉讼进展说明预计负 债的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1)公司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最新的诉讼情况如下表: 是否 是否 及时 诉讼(仲 诉讼 诉讼(仲 序 涉案金额 形成 披露 履行 裁)基本情 (仲裁)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裁)判决 号 (万元) 预计 日期 信息 况 进展 执行情况 负债 披露 义务 13 2021 年1月 28 日、 2022 法院裁定 年5月 赵俊与公 准许赵俊 赵俊撤回二审上诉请求,并与公司达 31 日、 1 司保证合 12,851.82 是 已终审 撤回上 是 成和解、该案已执行完毕。 2022 同纠纷案。 诉,庭外 年6月 和解 11 日、 2023 年2月 1日 2021 深圳永惠 年1月 源供应链 该案(2021)粤 0304 民初 22427 号《民 未审结、 30 日、 有限公司 事判决书》已判决驳回原告凯瑞德控 已按照重 2021 2 与公司追 3,887.74 是 诉讼中 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公 整计划预 年3月 是 加、变更被 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法院正 留偿债资 17 日、 执行人异 在审理中。 源 2022 议之诉。 年5月 6日 该案(2020)浙 01 民初 2544 号《民 事判决书》已判决:“1.确认中信银 行余杭支行对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 司享有普通债权 9369787.5 元;2. 第五季石化公司、第五季电商公司、 第五季国际公司、吴联模、张朱晟对 2020 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 年8月 项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限本判决生 13 日、 中信银行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信银行余杭 已审结、 2020 股份有限 支行支付;3.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未能 已按照重 年8月 公司杭州 清偿部分,由凯瑞德公司向中信银行 整计划预 19 日、 3 余杭支行 472.26 是 已终审 余杭支行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是 留偿债资 2021 与公司金 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信银 源并正在 年9月 融借款合 行余杭支行支付;4.驳回中信银行余 履行清偿 10 日、 同纠纷案。 杭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5.如第五季 2022 石化公司、第五季电商公司、第五季 年 11 国际公司、吴联模、张朱晟、凯瑞德 月8日 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 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浙江省高 级人民法院(2022)浙民终 12 号《民 14 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2021)鄂 08 民初 178 号《民事 中信汽车 判决书》已判决:"1.确认原告中信汽 未审结、 有限责任 车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凯瑞德控股股 已按照重 2022 公司与公 份有限公司另外享有普通破产债权 4 47.14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5月 是 司普通破 471364.92 元;2.驳回原告中信汽车 留偿债资 7日 产债权确 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中信 源 认纠纷案 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 目前二审法院正在审理中。 未审结、 徐翠翠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940 号《民事 已按照重 2020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徐翠翠赔偿经 5 虚假陈述 0.31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8月 是 济损失合计 3050.46 元及利息损失, 责任纠纷 留偿债资 25 日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案 源 未审结、 徐瀚与公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942 号《民事 已按照重 2020 司证券虚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徐瀚赔偿经济 6 0.89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8月 是 假陈述责 损失合计 8936.6 元及利息损失,公司 任纠纷案 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留偿债资 25 日 源 未审结、 齐明巧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943 号《民事 已按照重 2020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齐明巧赔偿经 7 虚假陈述 0.81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8月 是 济损失合计 8137.57 元及利息损失, 责任纠纷 留偿债资 25 日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案 源 未审结、 王焕与公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944 号《民事 已按照重 2020 司证券虚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王焕赔偿经济 8 0.36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8月 是 假陈述责 损失合计 3574.64 元及利息损失,公 任纠纷案 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留偿债资 25 日 源 未审结、 郭常江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945 号《民事 已按照重 2020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王焕赔偿经济 9 虚假陈述 0.61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8月 是 损失合计 6107.93 元及利息损失,公 责任纠纷 留偿债资 25 日 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案 源 未审结、 泮戴妮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11 号《民事 已按照重 2021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泮戴妮赔偿经 10 虚假陈述 13.62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1月 是 济损失合计 136229.4 元及利息损失, 责任纠纷 留偿债资 28 日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案 源 15 未审结、 吴振宏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25 号《民事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吴振宏赔偿经 已按照重 2020 11 虚假陈述 50.26 是 诉讼中 济损失合计 502584.86 元及利息损 整计划预 年8月 是 责任纠纷 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 留偿债资 25 日 案 中。 源 未审结、 宗成龙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2 号《民事 已按照重 2021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宗成龙赔偿经 12 虚假陈述 1.53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3月 是 济损失合计 15265.82 元及利息损失, 责任纠纷 留偿债资 17 日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案 源 未审结、 张小荣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0 号《民事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张小荣赔偿经 已按照重 2021 13 虚假陈述 49.27 是 诉讼中 济损失合计 492754.75 元及利息损 整计划预 年3月 是 责任纠纷 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 留偿债资 17 日 案 中。 源 未审结、 董晓永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1 号《民事 已按照重 2021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董晓永赔偿经 14 虚假陈述 95.54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3月 是 济损失合计 955408.5 元及利息损失, 责任纠纷 留偿债资 17 日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案 源 周红丹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1 号《民事 未审结、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周红丹赔偿 已按照重 2021 经济损失合计 2980.95 元及利息损 15 虚假陈述 0.3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6月 是 失;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 责任纠纷 程万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留偿债资 16 日 案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刘若冰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2 号《民事 未审结、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刘若冰赔偿 已按照重 2021 经济损失合计 7671.31 元及利息损 16 虚假陈述 0.77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6月 是 失;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 责任纠纷 程万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留偿债资 16 日 案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沈建清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3 号《民事 未审结、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沈建清 已按照重 2021 10515.99 元及利息损失;刘书艳、张 17 虚假陈述 1.05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1月 是 彬、谢曙、饶大程、程万超在 5%的范 责任纠纷 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服已提起 留偿债资 28 日 案 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黎小红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4 号《民事 未审结、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黎小红赔偿 已按照重 2021 经济损失合计 2173.95 元及利息损 18 虚假陈述 0.22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3月 是 失;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 责任纠纷 程万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留偿债资 17 日 案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李泰齐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5 号《民事 未审结、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李泰齐赔偿 2021 公司证券 已按照重 19 1.04 是 诉讼中 经济损失合计 10433.33 元及利息损 年6月 是 虚假陈述 整计划预 失;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 16 日 责任纠纷 程万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留偿债资 16 案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郝旺平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6 号《民事 未审结、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郝旺平赔偿 已按照重 2021 经济损失合计 5961.9 元及利息损失; 20 虚假陈述 0.6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6月 是 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程万 责任纠纷 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公司 留偿债资 16 日 案 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吕景华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7 号《民事 未审结、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吕景华赔偿 已按照重 2021 经济损失合计 1192.38 元及利息损 21 虚假陈述 0.12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6月 是 失;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 责任纠纷 程万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留偿债资 16 日 案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8 号《民事 未审结、 任峰与公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任峰赔偿经 已按照重 2021 司证券虚 济损失合计 2873.24 元及利息损失; 22 0.29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6月 是 假陈述责 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程万 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公司 留偿债资 16 日 任纠纷案 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李琴仙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999 号《民事 未审结、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李琴仙赔偿 已按照重 2021 经济损失合计 960.42 元及利息损失; 23 虚假陈述 0.1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6月 是 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程万 责任纠纷 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公司 留偿债资 16 日 案 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赵增丰与 该案(2020)鄂 01 民初 1000 号《民 未审结、 公司证券 事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赵增丰赔 已按照重 2021 偿经济损失合计 2182.36 元及利息损 24 虚假陈述 0.22 是 诉讼中 整计划预 年6月 是 失;刘书艳、张彬、谢曙、饶大程、 责任纠纷 程万超在 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留偿债资 16 日 案 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源 古爱平与 未审结、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440 号《民事 公司证券 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古爱平赔偿 已按照重 2021 25 虚假陈述 1.4 是 诉讼中 经济损失合计 14010.47 元及利息损 整计划预 年6月 是 责任纠纷 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 留偿债资 16 日 中。 案 源 陈玉林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007 号《民 2022 公司证券 事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陈玉林赔 年 08 26 虚假陈述 6.25 是 诉讼中 偿经济损失合计 62475 元及利息损 未审结 是 月 25 责任纠纷 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 中。 日 案 朱淑珍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010 号《民 2022 公司证券 事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朱淑珍赔 年 08 27 虚假陈述 47.24 是 诉讼中 偿经济损失合计 472448.4 元及利息 未审结 是 月 25 责任纠纷 损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 审中。 日 案 17 贺懿与公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006 号《民 2022 司证券虚 事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贺懿赔偿 年 08 28 1.79 是 诉讼中 经济损失合计 17873.21 元及利息损 未审结 是 假陈述责 月 25 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 任纠纷案 中。 日 朱雪珍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008 号《民 2022 公司证券 事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朱雪珍赔 年 08 29 虚假陈述 6.82 是 诉讼中 偿经济损失合计 68216.07 元及利息 未审结 是 月 25 责任纠纷 损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 案 审中。 日 张玉满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009 号《民 2022 公司证券 事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张玉满赔 年 08 30 虚假陈述 207 是 诉讼中 偿经济损失合计 2070015.03 元及利 未审结 是 月 25 责任纠纷 息损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 案 二审中。 日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062 号《民 2022 王蕾与公 事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王蕾赔偿 年 08 司证券虚 31 0.51 是 诉讼中 经济损失合计 5064.07 元及利息损 未审结 是 假陈述责 月 25 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 任纠纷案 中。 日 贾玲珍与 该案(2021)鄂 01 民初 1063 号《民 2022 公司证券 事判决书》已判决:公司向贾玲珍赔 年 08 32 虚假陈述 11.25 是 诉讼中 偿经济损失合计 112513.58 元及利息 未审结 是 月 25 责任纠纷 损失,公司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二 案 审中。 日 叶鹏程与 公司证券 2023 该案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开庭审 33 虚假陈述 2.65 否 诉讼中 未审结 年2月 是 理,尚未形成一审裁判文书。 责任纠纷 1日 案 王珏与公 2023 司证券虚 该案一审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形成一 34 3,193.85 否 诉讼中 未审结 年2月 是 假陈述责 审裁判文书。 1日 任纠纷案 谢丽燕与 公司证券 2023 该案一审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形成一 35 虚假陈述 1,162.40 否 诉讼中 未审结 年2月 是 审裁判文书。 责任纠纷 1日 案 程成与公 2023 司证券虚 该案一审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形成一 36 4,130.39 否 诉讼中 未审结 年2月 是 假陈述责 审裁判文书。 1日 任纠纷案 18 罗伟文与 公司证券 2023 该案一审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形成一 37 虚假陈述 220.96 否 诉讼中 未审结 年2月 是 审裁判文书。 责任纠纷 1日 案 (2)公司诉讼案件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针对上述诉讼案件中已经终审完结的赵俊案件、中信银行案件,公司已将计 提预计负债结转至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偿付;对于已过一审正在二审中的 30 起案件(对应序号 2、4 至 32 号),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了预计负债 的计提,合计计提预计负债金额 235.97 万元;对于正在一审或者一审尚未开庭 审理的 5 起案件(对应序号 33 至 37),公司法务部综合已有一审判决的股民诉 讼案例分析,认为法院按照诉讼请求金额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可能性较小,具 体一审判决情况暂不确定,因此公司暂不计提预计负债,待一审结果出来后再根 据判决情况综合分析进行账务处理计提预计负债,公司诉讼案件预计负债计提充 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