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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固锝: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16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0-077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00号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念博先生。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9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7人,代表股份数量257,683,54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97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6
人,代表股份29,945,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3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数量256,888,34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88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人,代表股份
 795,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
积投票制)
    1.01 选举吴念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是否当选
                                      比例(%)

                  256,942,460          99.7124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是否当选
                                决权股份的比例(%)
              29,204,108          97.5252             是



1.02 选举吴炆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是否当选
                                  比例(%)

              256,889,356         99.6918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是否当选
                            决权股份的比例(%)

              29,151,004          97.3478             是



1.03 选举滕有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是否当选
                                  比例(%)

              256,889,356         99.6918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是否当选
                            决权股份的比例(%)

              29,151,004          97.3478             是



1.04 选举王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是否当选
                                      比例(%)

                  256,962,356         99.7201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是否当选
                                决权股份的比例(%)

                  29,224,004          97.5916              是



    2、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
积投票制)
   2.01选举管亚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是否当选
                                      比例(%)

                  256,942,457         99.7124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是否当选
                                决权股份的比例(%)

                  29,204,105          97.5252              是



   2.02选举张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是否当选
                                      比例(%)
                  256,942,454         99.7124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是否当选
                                决权股份的比例(%)

                  29,204,102          97.5252               是



   2.03 选举朱良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是否当选
                                      比例(%)

                  257,015,454         99.7407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是否当选
                                决权股份的比例(%)

                  29,277,102          97.7689               是



   3、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3.01选举陈愍章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是否当选
                                      比例(%)

                  256,982,454         99.7279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是否当选
                                   决权股份的比例(%)

                       29,244,102               97.6587               是



       3.02选举蒋晓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是否当选
                                         比例(%)

                       256,975,452              99.7252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获得票数(股) 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是否当选
                                   决权股份的比例(%)

                       29,237,100               97.6354               是



    4、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256,943,447    99.7128      740,101                  0.2872         0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29,205,095       97.5285       740,101           2.4715         0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夏青青、徐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