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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固锝:关于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2021-12-23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1-082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属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新公司注
册、项目立项、环评、质安监、消防、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
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终止的风险。
    2、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固锝”、“公司”、“乙方”)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宿迁管委会”或“甲方”)
签署《投资协议书》,苏州固锝将联合其他投资者与宿迁管委会共同出资 10000 万元设立
新公司,用于“半导体整流器件及相关产品的封测项目”,其中苏州固锝作为控股股东出
资不低于 8200 万元。
    2、本次对外投资审批流程:


                                        -1-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上午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
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
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对方名称: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公司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无关联关系
    三、项目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合作双方:
    甲方: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半导体整流器件及相关产品的封测项目
    2、项目建设周期:计划建设周期 6 个月,预计 2022 年 7 月前建成投产。
    (二)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 10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3000 万元。
    (三)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控股股东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甲方所属地注册成立新公司(以下简称“新公
司”),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0 万元,乙方作为控股股东出资不低于 8200 万元。为鼓励
新公司迅速投产达效,甲方以国有公司(或产业基金)向新公司投资 800 万元,占新公司
注册资本的 8%。
    (四)厂房租赁:




                                       -2-
    甲方同意将位于太行山路 77 号经开投公司 5 号标准化厂房租赁给新公司使用,厂房
面积约 12000 平方米(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五)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之前,将厂房交付给新公司使用,通讯、供水、排水、
10KV 公共供电线路(3000KVA 以下)、蒸汽、燃气等通达项目地块红线一侧(通达红线外
100 米之内的,视为通达至红线)。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新公司注册、项目立项、环评、质安监、消防、环保等相关手
续。
    3、甲方在签署协议后,甲方在 3 个月内保证提供配套的宿舍和食堂,并可以正常使
用。
    4、该项目由引资单位曹集乡人民政府跟踪服务,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跟踪甲方
履行合同及政策内的相关事项。
    5、不在以上范围内的政策,甲方承诺协助新公司享受到其他政策文件支持。
       (六) 乙方权利义务:
    1、新公司开工前需完成工商注册、立项、环评、能评、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相
关手续,保证所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
因新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各种证照不能办理,相关损失及责任由新公司承担。如因
为国家政策变化或相关客观问题难以解决,导致新公司上述证照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不能办理完成,则本协议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2、新公司应在厂房装修完成验收后,4 个月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试生产。
    3、新公司依法在宿豫开票销售、足额缴纳税收。
    4、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或租给第三方使用(租赁给新公司关联方除外),
不得擅自破坏厂房结构。
    5、新公司应当配合开发区对企业的调查、统计、安全生产、环保等管理。
    6、新公司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对本协议的内容和义务、责任等承担责任。
    7、新公司应按公司法规范经营,所有资金往来均须在新公司名下进行。(包括但不
限于注册资金、设备采购、原材料进出、员工工资等)



                                      -3-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在境内苏州市以外的第一个工厂布局,可以
充分利用宿迁高新技术开发区在产业配套服务、政策、资源导入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
未来战略规划需要。
   2、存在的风险:本项目在实施前需向属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新公司注册、项目
立项、环评、质安监、消防、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
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终止的风险。未来市
场情况的变化也会对项目进展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3、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以实际投资进度为准。
公司将在不影响现金流的前提下,分期安排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
营能力及资产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项目建设过程中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会对项目进展造成不
确定性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