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2-23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
到了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及立场,对公司本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及相关交易协议等文件资料进行了认
真审阅,并听取了公司对相关事项及相关交易的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
要的沟通,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与苏州至善治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
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与苏州至善治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
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晶
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与苏州至善治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与苏州至善治理文化发
展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
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关于与苏
州至善治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管亚梅、张杰、朱良保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