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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固锝: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0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 年)》、《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及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2年1-6月,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2017年修改)》等规定,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累计和2022年1-6月期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
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余额为0元。
    2、报告期内(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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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情形。




                                              独立董事:张杰、朱良保、叶玲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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