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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固锝: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査意见2022-09-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査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固锝”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苏州固锝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州
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47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9,021,94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72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 人 民 币 301,249,399.96 元 , 扣 除 保 荐 费 及 承 销 费 等 发 行 费 人 民 币
2,878,788.62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98,370,611.34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4686 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苏州固
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方/四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                              账号                   金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32250198864300000607                246,499.03
 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050020010120100351456                       0.00   已销户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
                                    51654800000958                     7,507,396.72
 业开发区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
                                    结构性存款                     40,000,000.00
 业开发区支行
                 合计                                              47,753,895.75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5,534.06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 19
                                                                        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金投资金额            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备注
                                                                          (%)
                            (万元)                  (万元)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
                                 7,888.96                   7,888.96      100.00%       已结项
 价
 标的公司一期项目年产                                                                   本次拟
                                12,735.98                  8,160.86        64.08%
 太阳能电子浆料 500 吨                                                                    结项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8,500.00                   8,500.00      100.00%       已结项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                                                                   本次拟
                                 1,000.00                    984.24        98.42%
 关税费                                                                                   结项
          合计                  30,124.94                  25,534.06          ——
    注 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投资金额为不含利息净收益的金额
    注 2:标的公司一期项目年产太阳能电子浆料 500 吨已于 2022 年 6 月达预计可使用状
态,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已于 2021 年 8 月全部完成支付,公司将上述项目结余募
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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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节余原因

    (一)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5,534.06 万元,节余募集
资金合计为 4,775.39 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及结构性存
款 4,775.39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84.51
万元、应付未付款 1,855.16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
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同时通过市场调研、询价
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控制措施有效降低投资成本;

    2、公司在保证功能和性能满足企业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用国产设备替代
进口设备等物资,从而大幅减少了募投项目资金的支出;

    3、由于原生产设备投资预算根据产能规划计算,现公司利用先进的工艺技
术和技改能力,提高了单台设备的产能水平,从而节约了设备采购额;

    4、项目中扩大产能的基建工程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存在未决诉讼,致使部
分合同款以及质保金未能支付;

    5、由于设备类合同付款条件为分期付款,故有部分设备分期款及质保金仍
未支付;

    6、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

   综上,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从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
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
理,合理降低了项目的总支出。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届满且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减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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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
资金 4,775.39 万元(含存款利息、应付未付款 1,855.1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注销
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
交易合同的约定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工程尾款。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说明

   公司本次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募集资金到账超过 1 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
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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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苏州固锝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中信证券对苏州固锝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査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寒冰               胡征源                林   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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