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9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
了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及立场,对公司本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及相关交易协议等文件资料进行了认
真审阅,并听取了公司对相关事项及相关交易的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
要的沟通,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和苏州德信芯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关联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双方降低沟通成本,
提高设备的采购、安装、维保等效率,交易价格经评估符合市场公允价格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关于和
苏州德信芯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杰、朱良保、叶玲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