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 年)》、《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秉承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及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和苏州德信芯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关联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双方降低沟通成本,提
高设备的采购、安装、维保等效率,交易价格经评估符合市场公允价格要求。董事会
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张杰、朱良保、叶玲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