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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栋梁新材: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29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4-32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DONGLIANG NEW MATERIAL CO.,LTD.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披露日期:2014 年 10 月 29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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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陆志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晓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晓慧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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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02,490,938.02               1,548,958,988.90                        3.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55,123,378.37               1,178,208,789.81                        6.5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112,973,047.58                    8.70%       8,511,235,439.08                -0.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769,361.94                     2.78%          76,914,588.56                5.2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1,902,700.14                     1.58%          73,268,420.24                4.8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2,469,181.95               -69.8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11.11%                   0.32                3.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11.11%                   0.32                3.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3%                   -0.13%                  6.32%                -0.2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28,605.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165,163.4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77,897.81

减:所得税影响额                                                                 752,069.5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6,218.01

合计                                                                            3,646,168.3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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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因其系国家规定之税费,且其金额计算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存在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1,692,530.57 直接关系,故不具特殊和偶发性,因此将其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8,019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陆志宝              境内自然人                18.88%      44,943,360        33,707,520

徐引生              境内自然人                 4.83%      11,496,020

宋铁和              境内自然人                 4.72%      11,235,840         8,426,880

湖州市织里镇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0%      10,957,800                     质押                  10,957,800
产经营有限公司

沈百明              境内自然人                 4.30%      10,245,382                     质押                   7,880,000

俞纪文              境内自然人                 2.78%       6,609,700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领      其他                       0.92%       2,185,876
先优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
                    其他                       0.82%       1,954,314
零二组合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
                    其他                       0.71%       1,684,999
因子精选策略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沈建新              境内自然人                 0.69%       1,641,5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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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引生                                                                   11,496,020 人民币普通股       11,496,020

陆志宝                                                                   11,235,840 人民币普通股       11,235,840

湖州市织里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957,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57,800

沈百明                                                                   10,245,382 人民币普通股       10,245,382

俞纪文                                                                    6,609,700 人民币普通股        6,609,700

宋铁和                                                                    2,808,960 人民币普通股        2,808,96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
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                                            2,185,876 人民币普通股        2,185,876
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1,954,314 人民币普通股        1,954,31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
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                                            1,684,999 人民币普通股        1,684,999
证券投资基金

沈建新                                                                    1,641,500 人民币普通股        1,641,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就本公司所知晓的范围内,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明                                 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不适用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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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 49.82%,主要原因系本期票据到期兑付和使用票据背书支付货款增
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 137.77%,主要原因系上年度末销售款回款较多相应余额较低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 202.28%,主要原因系期末尚未与供货商结算的预付款项相应增加所
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 103.33%,主要原因系本期诉讼财产保证金支出增加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增长 400%,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湖州吴兴永邦民间资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款 400 万元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增长 2613.34%,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自动化立体仓库未完工结转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 66.72%,主要原因系本期摊销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 57.01%,主要原因系坏账准备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
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 56.38%,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10、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 122.16%,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以预收货
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增加所致;

     11、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 43.04%,主要系公司本期应交流转税下降所致;

     12、销售费用同比增长 62.94%,主要系子公司兴栋铝本期氧化铝业务的运输费较高所致;

     13、财务费用同比下降 94.90%,主要系公司本期平均短期借款规模下降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期末数同比下降 41.64%,主要系公司 2013 年末应收款大幅增加,导致按会计政策
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69.88%,主要原因系本期存货与上期同比增加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221.79%,主要原因系本期在建工程投资量与上期同比增
加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101.72%,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借款与上期同比减少所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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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漾西厂区“退二进三”事项
      2013年6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漾西厂区实施“退二进三”的
议案》,拟对漾西厂区实施“退二进三”事项与织里镇政府达成有关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相关
事宜。2013年6月24日,公司就漾西厂区“退二进三”事宜与织里镇政府签订了协议,具体详见于2013 年
6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签订“退二进三”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2)。 2014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第四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漾西厂区“退二进三”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因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土地出让
进度放缓,经双方协商,拟在原协议政策不变情况下签署补充协议,具体详见于2014 年10月29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漾西厂区“退二进三”事项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事项尚未办理完成,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 年 06 月 21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3-017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退
                                       2013 年 06 月 26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3-022
二进三”协议书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在 36 个月内不
                                         转让;36 个月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的 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三十六个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任职期内及     恪守承诺,严
                       发起人股东
资时所作承诺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                离任后十八     格履行中
                                         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                个月
                                         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的比例不超过 50%。




                                                                                                                       7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自浙江栋
                                        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至今及今后
                                        公司存续期间,我没有从事、今后也
                                        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亦促使我本人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其他企业不从事
                     控股股东、实际控                                                                   恪守承诺,严
                                        构成与公司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                   长期
                     制人                                                                               格履行中
                                        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
                                        与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
                                        相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
                                        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偿责任。
所作承诺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
                     董事、监事、高级 任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任职期内及
                                                                                                        恪守承诺,严
                     管理人员关于股份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                     离任后十八
                                                                                                        格履行中
                     锁定的承诺         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占                   个月
                                        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分红
                                                                              2012 年 08                恪守承诺,严
                     本公司             回报规划(详见于 2012 年 7 月 19 日                三年
                                                                              月 05 日                  格履行中
                                        披露的具体规划)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10.00%      至                          20.00%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
                                                                  10,040.18      至                        13,386.91
(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155.76

                                                主要系以下原因所致:①受国内外经济环境以及国内房地产调控政策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的影响,房地产开发进度放缓,铝加工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②公司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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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 单位 交易基本信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息              归属于母公司    长期股权          可供出售        归属于母公司
               [注1]               股东权益        投资            金融资产          股东权益
                                     (+/-)         (+/-)             (+/-)             (+/-)
湖州吴兴永邦                                    -1,000,000.00     1,000,000.00
民间资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1,000,000.00     1,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变更了对被投资单位湖州吴兴永邦民间资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
其10%的股份)的核算方式,由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变更为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按要求追溯
调整期初数,涉及金额100万元,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转出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
本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三季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陆志宝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