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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栋梁新材: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7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5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DONGLIANG NEW MATERIAL CO.,LTD.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披露日期:201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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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陆勋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晓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杨晓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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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08,428,666.03                1,617,270,784.42                        -0.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69,724,022.69                1,336,864,195.53                         2.4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83,456,779.22                    -34.88%        5,975,568,477.91              -27.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345,288.87                   -18.30%           56,659,827.16              -19.7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7,171,061.36                    -9.52%           52,233,696.54              -21.2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77,927,326.07              719.6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11.11%                    0.24              -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11.11%                    0.24              -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5%                    -0.33%                  4.21%                -1.15%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29,842.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946,715.1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210,658.2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2,173.67

减:所得税影响额                                                                  895,112.6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8,461.71

合计                                                                             4,426,130.6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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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因其系国家规定之税费,且其金额计算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存在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1,067,357.63 直接关系,故不具特殊和偶发性,因此将其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07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陆志宝              境内自然人                 9.44%        22,471,680        22,471,680

万邦德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9.44%        22,471,680                     质押                 22,471,680
公司

湖州市织里镇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0%        10,957,800                     质押                 10,957,800
产经营有限公司

宋铁和              境内自然人                 3.67%         8,736,880         6,552,660

恒大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传统组 其他                            2.92%         6,939,021
合A

俞纪文              境内自然人                 2.32%         5,521,100

徐引生              境内自然人                 2.24%         5,340,000

恒大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万能组 其他                            2.03%         4,841,905
合B

沈阳宝嘉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7%         4,212,000
理有限公司

沈百明              境内自然人                 1.51%         3,598,808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4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                                                  22,471,680 人民币普通股         22,471,680

湖州市织里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957,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57,800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组
                                                                     6,939,021 人民币普通股           6,939,021
合A

俞纪文                                                               5,521,100 人民币普通股           5,521,100

徐引生                                                               5,3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340,000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组
                                                                     4,841,905 人民币普通股           4,841,905
合B

沈阳宝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212,000 人民币普通股           4,212,000

沈百明                                                               3,598,808 人民币普通股           3,598,808

陈雅萍                                                               3,510,096 人民币普通股           3,510,09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141,500 人民币普通股           3,141,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就本公司所知晓的范围内,股东陆志宝与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
说明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股东陈雅萍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3,510,096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510,096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36.43%,主要原因系上年度末采用票据方式结算货款较多相应余额较高
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88.71%,主要原因系上年度末销售款回款较多相应余额较低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287.98%,主要原因系期末尚未与供货商结算的预付款项相应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增长5921.37%,主要原因系期末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91.29%,主要原因系建筑用节能铝型材扩建提升项目结转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684.65%,主要原因系预付购房款所致;
7、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100%,主要原因系短期银行借款到期归还后无新增借款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42.56%,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年末应付票据到期承付所致;
9、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64.15%,主要原因系公司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4.53%,主要原因系期末应缴增值税较期初增长较多所致;
11、应付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100%,主要原因系短期银行借款到期归还后无新增借款所致;
12、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57.2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应缴增值税增加,导致相应应缴各项附加税费增
加所致;
13、财务费用同比下降 50.54%,主要系公司本期短期银行借款到期归还后无新增借款所致;
14、投资收益同比增长84.75%,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湖州吴兴永邦民间资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款所
致;
15、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47.69%,主要系公司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16、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32.58%,主要系公司本期公司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19.68%,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票据和存货减少较多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66.62%,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漾西厂区“退二进三”事项
    2013年6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漾西厂区实施“退二进三”的议案》,拟对漾西厂
区实施“退二进三”事项与织里镇政府达成有关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相关事宜。2013年6月24日,公司就漾西厂
区“退二进三”事宜与织里镇政府签订了协议,具体详见于2013 年6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退二进三”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2)。 2014
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漾西厂区“退二进三”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因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
土地出让进度放缓,经双方协商,拟在原协议政策不变情况下签署补充协议,具体详见于2014 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漾西厂区“退二进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
2015年12月31日,漾西厂区尚未完成拍卖,公司已按协议收到预付款500.00万元(账列预收款项)。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
述事项尚未办理完成,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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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年9月18日,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外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并于2015年9月18日开市时起已临时停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每五个交易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并于2015年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较大,相关工作内容复杂等
原因,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并获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相关公告。
   2016年3月15日,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涉及环节较多,交易各方就重组所涉及的资金方案、盈利预测补偿方案及
申报文件准备等相关事项或方案仍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达成一致或协调完成,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
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终止了重组事项。


3、协议转让股权事项
   2016年3月15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志宝先生的通知,其与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转让所持
公司股份22,471,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0%)事项,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将涉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变动,经公司申请股票于2016年3月15日开市起停牌,同日披露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停牌
期间,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2016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
性公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控股股东陆志宝和万邦
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集团”)于2016年3月22日签署了《陆志宝与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陆志宝先生持有栋梁新材22,471,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4%;万邦
德集团受让栋梁新材22,471,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4%。陆志宝先生和万邦德集团为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由于赵守明、
庄惠夫妇为万邦德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变更为陆志宝与赵守明、庄惠夫妇。根据双方协议约定“转
让方及其关联人,以及受让方及其关联人,在栋梁新材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行使董事、股东权利时,双方应保持一致行动。”,
故陆志宝与万邦德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上市公司。截至2016年3月28日,上述协议转让股权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漾西厂区"退二进三"事项                 2014 年 10 月 29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033 号公告

                                       2015 年 09 月 18 日                   巨潮资讯网 2015-022 号公告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 2015-027 号公告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 年 11 月 26 日                   巨潮资讯网 2015-035 号公告

                                       2016 年 03 月 23 日                   巨潮资讯网 2016-020 号公告

                                       2016 年 03 月 23 日                   巨潮资讯网 2016-025、026、027 号公告
协议转让股权事项
                                       2016 年 03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 2016-030 号公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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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股票上市
                                                之日起,在 36
                                                个月内不转
                                                让;36 个月
                                                后,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
                                                有股份总数
                                                的 25%,且离
                                                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申                 三十六个月、
                                                报离任六个      2006 年 11 月 任职期内及    恪守承诺,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发起人股东
                                                月后的十二      20 日        离任后十八     格履行中
                                                个月内通过                   个月
                                                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
                                                售本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
                                                所持有本公
                                                司股票总数
                                                (包括有限
                                                售条件和无
                                                限售条件的
                                                股份)的比例
                                                不超过 50%。

股权激励承诺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自浙江栋
                                                梁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设
                                 控股股东、实   立至今及今                                  恪守承诺,严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长期
                                 际控制人       后公司存续                                  格履行中
                                                期间,我没有
                                                从事、今后也
                                                将不直接或
                                                间接从事,亦
                                                促使我本人

                                                                                                           8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及其
               他企业不从
               事构成与公
               司同业竞争
               的任何业务
               或活动,包括
               但不限于研
               制、生产和销
               售与公司研
               制、生产和销
               售产品相同
               或相似的任
               何产品,并愿
               意对违反上
               述承诺而给
               公司造成的
               经济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

               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公
               司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
               任六个月内,
               不转让所持
董事、监事、
               本公司股份;                 任职期内及
高级管理人                                               恪守承诺,严
               离任六个月                   离任后十八
员关于股份                                               格履行中
               后的十二个                   个月
锁定的承诺
               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
               牌出售的本
               公司股票数
               量占其所持
               本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

               公司未来三
               年(2015-2017
               年)分红回报 2015 年 04 月                恪守承诺,严
本公司                                      三十六个月
               规划(详见于 02 日                        格履行中
               2015 年 3 月
               13 日披露的

                                                                        9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具体规划)

                                                            自本次股份
                                                            转让完成后,
                                                            万邦德集团
                                                            有限公司所
                                                            持栋梁新材
                                 万邦德集团                 22,471,680 股 2016 年 03 月              恪守承诺,严
                                                                                          十二个月
                                 有限公司                   股份,自完成 28 日                       格履行中
                                                            股份过户之
                                                            日起 12 个月
                                                            内,不主动以
                                                            任何方式进
                                                            行转让。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5.00%    至                       25.00%
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5,987.34      至                      7,878.08
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302.4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原材料铝锭现货价格稳步回升,公司铝板材产品盈利水平有所增长。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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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陆勋伟
                                                   201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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