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9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陆勋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晓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杨晓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11,223,638.20 1,780,588,203.46 52.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483,204.13 9,500,854.00 -21.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486,578.00 8,062,211.03 -31.9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2,625,489.75 -7,635,322.15 -720.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4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4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4% 0.71% -0.1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673,321,956.42 1,658,423,235.33 0.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90,282,988.53 1,382,799,784.40 0.5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265.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86,306.9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940,268.4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37,791.18 减:所得税影响额 362,475.20 合计 1,996,626.1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5,252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陆志宝 境内自然人 9.44% 22,471,680 万邦德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9.44% 22,471,680 公司 湖州市织里镇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0% 10,957,800 质押 10,957,800 产经营有限公司 宋铁和 境内自然人 3.63% 8,636,880 6,477,660 恒大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传统组 其他 2.52% 5,999,903 合A 俞纪文 境内自然人 2.24% 5,321,100 徐引生 境内自然人 1.47% 3,5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32% 3,141,5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沈百明 境内自然人 1.27% 3,033,808 天津进鑫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6% 2,750,000 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陆志宝 22,471,680 人民币普通股 22,471,680 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 22,471,680 人民币普通股 22,471,680 湖州市织里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957,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57,800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组合 A 5,999,903 人民币普通股 5,999,903 4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俞纪文 5,321,100 人民币普通股 5,321,100 徐引生 3,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141,500 人民币普通股 3,141,500 沈百明 3,033,808 人民币普通股 3,033,808 天津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50,000 宋铁和 2,159,220 人民币普通股 2,159,2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就本公司所知晓的范围内,股东陆志宝与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不适用 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48%,主要原因系期末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所致; 2、衍生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00%,主要原因系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47.38%,主要原因系上年度末销售款回款较多相应余额较低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73.26%,主要原因系期末尚未与供货商结算的预付款项相应增加所致; 5、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1.80%,主要原因系期末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较期初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332.04倍,主要原因系期末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100%,主要原因系期末零星工程结转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00%,主要原因系期末预付购车款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41.71%,主要原因系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60.79%,主要原因系客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1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2.27%,主要系公司本期有色金属贸易比上年同期增长较多所致; 12、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3.63%,主要系公司本期有色金属贸易比上年同期增长较多所致; 13、财务费用同比下降89.21%,主要系公司本期现金流充裕,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长100%,主要系公司本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致; 15、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93.19%,主要系公司本期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少所致; 16、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55.76%,主要系公司本期受上年纳税调整事项影响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20.21%,主要原因系本期存货与上期同比增加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8.95%,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系上期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漾西厂区“退二进三”事项 根据公司与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织里镇政府)于2013年6月24日签署的《“退二进三”协议书》,并 经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将漾西厂区搬迁至新厂区,同时公开拍卖漾西厂区,原预计2014年12月31日前拍卖 处置完毕。由于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土地出让进度放缓,漾西厂区未能如期拍卖,后续拍卖时间尚未确定。根据双方于2014 年10月27日签署的《补充协议书》,织里镇政府同意如果未能在预期时间完成拍卖,将按漾西厂区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综合评 估价4,152.86万元(湖州兴源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分期预付给公司,待完成拍卖后再行结算。 具体支付情况如下:1)2015年12月31日前,该宗地块如未完成拍卖,织里镇政府先行预付公司500万元;2)2016年12月31 日前,该宗地块如未完成拍卖,织里镇政府再次预付公司500万元;3)2017年12月31日前,该宗地块如未完成拍卖,织里镇 政府按评估价格预付公司剩余3,152.86万元;4)拍卖完成后,双方仍按原《“退二进三”协议书》的相关规定进行最终结算。 截至本报告期,漾西厂区尚未完成拍卖,公司已按协议于2015年和2016年分别收到织里镇政府先行预付的土地拍卖款各 500.00万元(账列预收款项)。上述事项尚未办理完成,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7年1月9日,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对外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于2017 年1月9日开市时起已临时停牌,并于2017年1月23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相关要求,每五个交易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 告,并于2017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2017年3月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复牌的相关事项。截止本报告期,公司与各相关中介机构严格按照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正在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上述 事项尚未办理完成,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股票上市 之日起,在 36 个月内不转 让;36 个月 后,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 有股份总数 的 25%,且离 职后半年内, 三十六个月, 股份限售承 不得转让,申 2006 年 11 月 任职期内及 恪守承诺,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发起人股东 诺 报离任六个 20 日 离任后十八 格履行中 月后的十二 个月 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 售本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 所持有本公 司股票总数 (包括有限 售条件和无 限售条件的 7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的比例 不超过 50%。 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公 司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 任六个月内, 不转让所持 董事、监事、 本公司股份; 任职期内及 股份限售承 2006 年 11 月 恪守承诺,严 高级管理人 离任六个月 离任后十八 诺 20 日 格履行中 员 后的十二个 个月 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 牌出售的本 公司股票数 量占其所持 本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 股权激励承诺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自浙江栋 梁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设 立至今及今 后公司存续 期间,我没有 从事、今后也 将不直接或 控股股东、实 避免同业竞 2006 年 11 月 恪守承诺,严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间接从事,亦 长期 际控制人 争 20 日 格履行中 促使我本人 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及其 他企业不从 事构成与公 司同业竞争 的任何业务 或活动,包括 但不限于研 制、生产和销 8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售与公司研 制、生产和销 售产品相同 或相似的任 何产品,并愿 意对违反上 述承诺而给 公司造成的 经济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 公司未来三 年 ( 2015-2017 年)分红回报 2015 年 04 月 恪守承诺,严 本公司 分红规划 三十六个月 规划(详见于 02 日 格履行中 2015 年 3 月 13 日披露的 具体规划) 自本次股份 转让完成后, 万邦德集团 有限公司所 持栋梁新材 万邦德集团 2016 年 03 月 承诺履行完 22,471,680 股 十二个月 有限公司 28 日 毕 股份,自完成 过户之日起 12 月内,不主 动以任何方 式转让。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40.00% 至 -10.00%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 2,298.87 至 3,448.31 (万元)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831.45 9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受国内外经济环境以及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影响,铝加工业市场竞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争更加激烈,公司产品毛利率下滑。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勋伟 二 0 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