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8-083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守
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
文》(公告编号:2018-085);《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仅对财务报表
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格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
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独立
意见》。
三、备查文件
1、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