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万邦德: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30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目 录




独立董事曹   悦 2018 年度述职报告2

独立董事李永泉 2018 年度述职报告5

独立董事陈   俊 2018 年度述职报告8
              独立董事曹悦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年度履职概况

     (一)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1、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

     2、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10次会议,共发表

 独立意见6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能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

     2018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2次,本人亲自列席其中2次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是否
   会议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或事项      提出   会议时间
   届次
                                                        异议
          1、关于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申请继续停
 七届七次 牌事项的独立意见;
                                                         否    2018.2.27
 董事会   2、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七届监事会外
          部监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2
         1、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2、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七届八次 意见;
                                                       否     2018.4.18
董事会   5、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8、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
七届十次 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否     2018.6.13
董事会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七届十二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否     2018.8.28
次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七届十三
         1、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独立意见。       否    2018.10.29
次
七届十四 1、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否    2018.12.12
次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18 年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为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十个工作日,

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的建设进度、日常经营情况,本人详实听取公司相关

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2018 年度真实、及时、准确、

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三)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

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3
   (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

查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五)自身学习情况。我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相关法规进

行深入的学习,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

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18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

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曹悦

                                                          2019年3月28日




                                  4
             独立董事李永泉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年度履职概况

    (一)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1、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

    2、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10次会议,共发表

独立意见6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能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

    2018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2次,本人亲自列席其中2次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是否
  会议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或事项      提出   会议时间
  届次
                                                       异议
         1、关于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申请继续停
七届七次 牌事项的独立意见;
                                                        否    2018.2.27
董事会   2、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七届监事会外
         部监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5
         1、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2、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七届八次 意见;
                                                       否     2018.4.18
董事会   5、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8、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
七届十次 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否     2018.6.13
董事会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七届十二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否     2018.8.28
次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七届十三
         1、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独立意见。       否    2018.10.29
次
七届十四 1、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否    2018.12.12
次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18 年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为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十个工作日,

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的建设进度、日常经营情况,本人详实听取公司相关

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2018 年度真实、及时、准确、

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三)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

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6
   (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

查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五)自身学习情况。我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相关法规进

行深入的学习,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

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18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

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李永泉

                                                          2019年3月28日




                                  7
              独立董事陈俊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年度履职概况

    (一)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1、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

    2、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10次会议,共发表

独立意见6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能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

    2018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2次,本人亲自列席其中1次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是否
  会议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或事项      提出   会议时间
  届次
                                                       异议
         1、关于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申请继续停
七届七次 牌事项的独立意见;
                                                        否    2018.2.27
董事会   2、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七届监事会外
         部监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8
         1、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2、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七届八次 意见;
                                                       否     2018.4.18
董事会   5、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8、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
七届十次 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否     2018.6.13
董事会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七届十二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否     2018.8.28
次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七届十三
         1、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独立意见。       否    2018.10.29
次
七届十四 1、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否    2018.12.12
次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18 年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为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十个工作日,

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的建设进度、日常经营情况,本人详实听取公司相关

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2018 年度真实、及时、准确、

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三)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

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9
   (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

查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五)自身学习情况。我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相关法规进

行深入的学习,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

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18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

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陈俊

                                                          2019年3月28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