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关于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2019-03-30
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第 3 页
关于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1260 号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新材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
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万邦德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万邦德新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
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万邦德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万邦德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
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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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万邦德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
映了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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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7 年度完成收购万邦德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医疗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18 年度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原名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与万邦德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东之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公司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万邦德
医疗公司 51.00%的股权,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徐潇分别将其持有的万邦德医疗公司 30.00%股权、10.00%股权、10.00%股权、
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收购价格合计为 30,600.00 万元。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万邦德医疗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经本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300.00 万
元、4,800.00 万元、6,400.00 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万邦德医疗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4,973.34 万元,超过承诺数 173.34 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 103.61%。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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