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9-04-18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买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
本 次 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128号文第五条相 关
标准进行以下说明:
万邦德股票在本次交易连续停牌前一交易日(即2017年12月15日)收盘
价为每股13.97元,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17年11月17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为每股12.86元,该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8.63%。
2017年12月18日前20个交易日,深圳成指( SZ.399001)累计跌幅2.61%,
中小板综合指数(SZ.399101)跌幅为1.64%,同期WIND四级行业指数中铝
行业指数(882413.WI)跌幅为1.54%。万邦德股价在上述期间内扣除深证
成指(SZ.399001)下跌2.61%因素后,上涨11.24%;扣除中小板综合指数
(SZ.399101)跌幅为1.64%因素后,上涨幅度为10.27%;扣除WIND四级行
业指数中的铝指数(882413.WI)下跌1.54%因素后,上涨幅度为10.17%,
涨跌幅均未超过20%。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
板块因素影响,万邦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
无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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