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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邦德: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0-09-14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售栋梁铝业有
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湖州加成金属涂料有限公司 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次交易预案签署日,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标
的资产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从事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的重大资产出售交
易。
       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存在向本次交易对手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购买重大资产的情形,即公司向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
司已对上述交易按照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交易行为已经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6 号)批准,上述交易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综上,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交易。
       特此说明。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