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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邦德: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全体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监事会 2020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促职能。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参加了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的全部会议,审议和监督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的议案和程序,并召开了 9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议
第七届监事会
                                         案》;
第二十一次会     2020年1月6日
                                         2.《关于<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议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49%股权的议案》;
第二十二次会     2020年3月30日
                                         2.《关于公司与万邦德投资等签署<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
                                         议>、<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

                                         1.《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全文》;
第七届监事会
                                         2.《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二十三次会     2020年4月28日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七届监事会
                                       4.《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二十四次会   2020年6月19日
                                       5.《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
                                       6.《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第八届监事会
               2020年6月19日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
               2020年8月24日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二次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3.《关于〈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签订〈重大资产出售框架协议〉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第八届监事会
               2020年9月11日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6.《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                           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20年10月30日
第四次会议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出售

                                       协议>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第八届监事会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2020年12月23日
第五次会议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

                                       案》;

                                       10.《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

                                       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之说明的议案》;

                                       1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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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评估报告、审计

                                      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的议案》;

                                      1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5.《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担保及关

                                      联交易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

                                      说明的议案》;

                                      17.《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

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

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科学、民主,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能忠于职守、规范管理,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任何损

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发生;2020 年度,不存在公司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占

用资金等情况。

    2.检查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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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是真实、客观、公正的。

    3.审核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因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提供了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

范性文件履行了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
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
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