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51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13: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 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公司行政楼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守明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8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88,118,063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2.779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7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1,589,234股,占公司 总股份数的50.400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6,528,8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3788%。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52,795,53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5399%。 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守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88,118,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88,112,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88,112,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4.《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8,112,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52,790,338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 大会中小 股东有 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9902%;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8%。 5.《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388,112,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6.《关于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8,112,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7.《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8,112,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52,790,338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 大会中小 股东有 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9902%;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8%。 8.《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5,091,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2%; 反对 6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52,722,438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 大会中小 股东有 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8615%; 反对 6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286%; 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8%。 关联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赵守明、庄惠、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9.《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 同意 388,112,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52,790,338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 大会中小 股东有 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9902%;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8%。 10.《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8,112,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11.《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8,112,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52,790,338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 大会中小 股东有 表决权股 份数的 99.9902%;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 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