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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邦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1-09-02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71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32 元/股
(含),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
号:2021-023)。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28)。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成交总金额    最高成交价    最低成交价   累计回购股    占公司总股
 截至日期       交易方式
                               (元)         (元/股)    (元/股)    份数量(股) 本比例(%)
 2021 年 8 月
                集中竞价    49,041,044.96          12.64        12.06     3,947,700         0.64
 31 日


     二、 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
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3 月 23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3 月 16 日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6,936,154 股。公
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4,234,038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触及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收盘前半小时内交易情况
    2021 年 3 月 24 日,因操作人员对交易操作失误对收盘半小时之前未成交的三
笔委托撤单不完全,导致在收盘前半小时发生被动成交 91,100 股,成交金额
1,136,312 元,未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相关人员已加强对交易软件的熟悉和股
份回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学习,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其他时间收盘前半小
时内未有回购股份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