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2-030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嘉兴嘉昊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嘉兴嘉昊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九鼎”)计划自减持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6,182,228 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自所持万邦德股份解除限售日 2022 年 3 月 7 日起的 3 个 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2,364,456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的权益 变动暨减持计划进展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及《万邦德医药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嘉兴九鼎于 2022 年 3 月 9 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45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576%,持有公司股份的 比例由 5.23575%下降至 4.99999%。 2022 年 3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2),截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嘉兴九鼎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45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累计减持数量超过 本次减持计划的半数。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收到股东嘉兴九鼎出具的《嘉兴嘉昊九鼎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关于减持所持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 函》,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嘉兴九鼎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内容 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总金额(元) (元/股) 2022/3/9 大宗交易 1,457,500 0.24% 9.86 14,370,950 2022/3/16 大宗交易 3,500,000 0.57% 9.70 33,950,000 2022/3/17 大宗交易 3,500,000 0.57% 9.84 34,440,000 2022/3/18 大宗交易 3,000,000 0.49% 9.84 29,520,000 2022/3/22 大宗交易 906,900 0.15% 10.68 9,685,692 2022/4/8 集中竞价 1,230,000 0.20% 12.56 15,445,057 2022/5/20 集中竞价 620,000 0.10% 8.89 5,512,213 嘉兴九鼎 2022/5/23 集中竞价 618,000 0.10% 9.13 5,642,301 2022/5/24 集中竞价 618,000 0.10% 8.78 5,428,187 2022/5/25 集中竞价 618,000 0.10% 8.72 5,386,336 2022/5/26 集中竞价 618,000 0.10% 8.64 5,339,547 2022/5/27 集中竞价 618,000 0.10% 8.56 5,292,226 2022/5/30 集中竞价 618,000 0.10% 8.35 5,157,880 2022/5/31 集中竞价 624,200 0.10% 8.20 5,120,722 合计 - - 18,546,600 3.00% - 180,291,111 嘉兴九鼎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通过非公开发行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368,573 5.24% 13,821,973 2.24% 嘉兴九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368,573 5.24% 13,821,973 2.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嘉兴九鼎的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执 行完毕,嘉兴九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 份减持计划。 3.嘉兴九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地位造成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生产经营。 三、备查文件 1.《嘉兴嘉昊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所持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