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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野纺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16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20-028 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出通知,(详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3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248,139,065 股,占公司总股本 816,794,335 股的 30.3796%。其中:参
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9 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47,194,6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26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共 4 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44,3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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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议案表
决情况如下:
    1、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7,194,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194%,反对 944,376 股,弃权 0 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234,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93%;反对 944,376 股;弃权 0 股。
    2、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7,194,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194%,反对 944,376 股,弃权 0 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234,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93%;反对 944,376 股;弃权 0 股。
    3、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7,194,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194%,反对 944,376 股,弃权 0 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234,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93%;反对 944,376 股;弃权 0 股。
    4、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7,194,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194%,反对 944,376 股,弃权 0 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234,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93%;反对 944,376 股;弃权 0 股。
    5、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7,194,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194%,反对 944,376 股,弃权 0 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234,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93%;反对 944,376 股;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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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7,194,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194%,反对 944,376 股,弃权 0 股,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234,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93%;反对 944,376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金高峰、刘建海两位律师
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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