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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野纺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张涛2021-04-22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张涛


各位股东:

     本人做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 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其他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
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勤勉尽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
按时出席了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了合理化
的建议,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如下:

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类型


     2020 年 3 月 24 日第九届
1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4 日第九届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2                                                                                同意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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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4 月 24 日第九届
3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4 日第九届
4                               关于公司聘任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4 日第九届
5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4 日第九届
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0 年 5 月 29 日第九届
7                               关于公司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0 年 6 月 5 日第九届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独立意
8                                                                                  同意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见

     2020 年 6 月 5 日第九届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
9                                                                                  同意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独立意见


     2020 年 6 月 5 日第九届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10                                                                                 同意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5 日第九届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11                                                                                 同意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情况
     本人做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在公
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中国证监会文件的要求,积极与公
司及年审会计师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2019 年度经营情况及年度审计工作的
安排情况,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及会计师初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出具了
审核意见;对公司高管薪酬发放进行了考核。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通过电话及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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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实
地考察了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度情况,和参会人员进行了细致的沟通,对出现的问
题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及董事会会议执行情况等进
行了检查,促进了公司经营可持续性增长。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管理活动,密切关注网络、媒体等关
于公司的相关报道,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通过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事先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
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维护公司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做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
审核职责。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
情况,对相关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
    3、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
独立的判断和科学决策,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优化组织结构、完善内部控制管
理制度,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对公司日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进行认真、细致的
调查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和高效的发展。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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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4、不存在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本人将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
通,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参与董事会决策,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
用,促进公司高效、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述职人:张涛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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