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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 意 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7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核了相关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以及社会兼职等情况后,我们认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推荐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3 名)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推荐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相应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同意此次 9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
人 3 名)的提名,并同意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
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独立意见
    综合考虑公司董事、监事的诚信责任、勤勉尽职等方面,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确定
了第六届董事会和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薪酬标准。我们认为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考核办
法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
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窦明清


秦   路


俞   毅




                                                                 2022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