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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生 意 宝: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9-27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22-028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浙江金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宝”),因生产发展经
营需要拟向公司关联方浙江网经宝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金服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网经宝”)借款,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借款利率依据实际
借款发生当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确定,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
数计息。借款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3 亿元。
    2、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网经宝控股股东,公司实际
控制人孙德良先生为网经宝实际控制人,网经宝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德良先生、傅
智勇先生、吕钢先生、童茂荣先生、於伟东先生和寿邹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
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网经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网经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327871721L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德良
    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01 月 09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01 月 09 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 198 号 A-B102-17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金属材料销售;建
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
原料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
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
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
零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实际控制人:孙德良
    主要股东: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网经宝 50%股权,孙德良先生持
有网经宝 40%股权,杭州涉其网络有限公司持有网经宝 10%股权。
    历史沿革与发展状况:网经宝成立于 2015 年 1 月 9 日,经营正常,具备良
好的履约能力。网经宝为在线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信用风险评估与管理,研发
适用于在线供应链金融的大数据平台与风险控制模型,研发适用于在线供应链上
下游客户的金融产品,为公司在线供应链生态体系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同
时也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可行的金融支持方案。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网经宝营业收入为 14570577.47
元,净利润为 2159679.90 元,净资产为 20412851.68 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网经宝营业收入为 3727932.18 元,净利润为
703778.50 元,净资产为 20538372.98 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经查询,网经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网经宝 50%的股权,为网经
宝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德良先生持有网经宝 40%的股权,为网经宝
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网经宝为本
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生产发展经营需要,浙江金宝拟向网经宝借款,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
借款利率依据实际借款发生当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确定,计息方式按
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借款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3 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借款利率依据实际借款发
生当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确定,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更好的满足浙江金宝的生产发展经营需要,不会损害公
司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初至披露日,浙江金宝与网经宝累计已发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223 万元。除此之外,浙江金宝与网经宝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
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符合其经营
发展实际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本次借款利率依据实际借款发生当日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
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
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