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生 意 宝: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及日常
办公需要,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盛投
资”)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向网盛投资租赁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
街道立业路 788 号的网盛大厦 3501、3503、3506、3508、3509、3401、3406、
3409、3301、3303、3305、3201-3206 室(面积共计 2233 ㎡)。租期为 10 年,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3 月 31 日止(其中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免租期)。租金价格为 1.7 元/平方/天,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1385576
元整,租金由 2023 年 4 月 1 日开始计算,租金先用后付,一年支付一次。
    2、网盛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 网盛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德良先生、傅智勇先生、吕钢先生、
童茂荣先生、於伟东先生和寿邹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
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30928409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傅智勇
    注册资本:1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 年 08 月 01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08 月 01 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立业路 788 号网盛大厦 2901 室(自主
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投资管理、投资
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实际控制人:孙德良
    主要股东:孙德良持有网盛投资 70.22%股权, 俞锋、傅智勇、吕钢、朱炯
分别持有网盛投资 4.62%股权,於伟东、童茂荣分别持有网盛投资 3.66%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网盛投资营业收入为 27158648.35
元,净利润为 10150235.57 元,净资产为 262873030.18 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
计)。
    经查询,网盛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网盛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网盛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网盛大厦为网盛投资合法拥有的资产,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立
业路 788 号,本次公司向网盛投资租赁网盛大厦 3501、3503、3506、3508、3509、
3401、3406、3409、3301、3303、3305、3201-3206 室,面积共计 2233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租金定价公
允。本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
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出租方):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杭州市滨江区立业路 788 号网盛大厦 3501、3503、3506、
3508、3509、3401、3406、3409、3301、3303、3305、3201-3206 室(面积共计
2233 ㎡)出租给乙方作办公使用。
    (三)租赁期限
    租期为壹拾年,即从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3 月 31 日止(其中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免租期)。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价格为 1.7 元/平方/天,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1385576 元整,租金由 2023
年 4 月 1 日开始计算,租金先用后付,一年支付一次。即租赁期每年 3 月 31 日
前支付当租赁年度租金。
    (五)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的缴纳办法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期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水、电费:乙方按每月电表所示度数,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公司正常办公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
的。本次关联交易本着市场公平、有利于公司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
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房屋租赁交易外,公司与网盛投资未
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公司正常办公需求。
公司董事会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
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正常
办公需求。同时公司本次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
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
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所涉及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房屋租赁合同》;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