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鑫药业: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2022-08-05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4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
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54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
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2 年 7 月 2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对《问询函》中所涉问题进行
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的回复内容较多且需要多方获取核实并
确认,来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公告》(2022-066),
申请延期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披露工作。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再次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公告》(2022-071),申请延期至 2022 年 8 月 4 日前完成《问
询函》的回复披露工作。
截至目前,相关回复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将继续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前完成《问
询函》的回复。延期期间,公司将认真落实《问询函》中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
并尽快完成此次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
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