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94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形资产-25项专利权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延边朝 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因原告吉林和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与被告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郭春林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 10:00 时起至 2022 年 11 月 20 日 10:00 时止(即 24 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 平 台 依法进行公开拍卖 公司 名下无形资产-25 项专利权(法院主 页网址: https://sf.taobao.com/0433/13,户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具体情 况如下: 一、案件情况 原告:吉林和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郭春林 案件基本情况:2019 年 3 月 8 日,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 元药业”)与吉林和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龙农商行”)签 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20190308008247),借款金额 4500 万元,借 款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11 日至 2020 年 3 月 6 日止。同日,和龙农商行与紫鑫药业 签订《银行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190308002720),与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郭 春林签订《银行个人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190308000417),约定紫鑫药业和 郭春林自愿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 后三年止,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 保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2019 年 3 月 8 日,和龙农商行与紫 鑫药业签订《权利质押合同》(合同编号 20190308002721),质押物为紫鑫药业 公司名下的 25 项专利权,并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权 质押登记。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 保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由于初元药业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偿还借款,和龙农商行于 2021 年 5 月 9 日 诉至延边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述案件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判决,判决如下: 1、被告初元药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本金 45,000,000.00 元及利息 8,608,517.68 元(以本金 45,000,000.00 为基数,从 2021 年 5 月 10 日起至贷款 本金还清为止,按合同约定逾期罚息利率支付利息,即年利率 13.500003%计算利 息); 2、原告和龙农商行对被告紫鑫药业名下《一种治疗风湿和类风湿性关节炎的 中药制剂》等 25 项专利权享有质押权,在折价、拍卖或变卖的价款内享有优先受 偿权; 3、被告紫鑫药业、郭春林对上述判决第 1 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借款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9)。 二、涉及拍卖的情况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 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 10:00 时起至 2022 年 11 月 20 日 10:00 时止(即 24 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依法进行公 开拍卖(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433/13,户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中级人民法院) (一)拍卖标的物: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无形资产-25 项专利权。 具体如下: 1、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用于治疗半身不遂及脑血 栓的药物组合物,属于中药,在生产,应用产品为醒脑再造胶囊,专利号: ZL200910067370.6。 评估价格:325,904.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277,018.40 元,保证金为 50,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2,000.00 元。 2、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用于治疗半泌尿系统感染 疾病的药物组合物,属于中药,在生产,应用产品为萆薢分清丸,专利号: ZL200910067371.0。 评估价格:1,033,832.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878,757.20 元,保证金 为 150,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8,000.00 元。 3、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 的药物组合物,属于中药,在生产,应用产品为四妙丸,专利号: ZL200910067319.5。 评估价格:7,571,616.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6,435,873.60 元,保证 金为 1,000,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30,000.00 元。 4、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用于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 药物组合物,属于中药组合物,在生产,应用产品为活血通脉片,专利号: ZL200910067274.1。 评估价格:1,289,201.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1,095,820.85 元,保证 金为 200,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5,000.00 元。 5、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用于治疗丘疹样荨麻疹的 药物组合物,属于中药,在生产,应用产品为消风止痒颗粒,专利号: ZL200910067318.0。 评估价格:377,615.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320,972.75 元,保证金为 60,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3,000.00 元。 6、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用于治疗胆囊炎、胆管炎 的药物组合物,属于中药,在生产,应用产品为消炎利胆片,专利号: ZL200910067324.6。 评估价格:916,759.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779,245.15 元,保证金为 150,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7,000.00 元。 7、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人参薏米糊及其生产工艺,已 备案、未生产,应用产品为人参薏米糊,专利号:ZL201110247865.4。 评估价格:30,534.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25,953.90 元,保证金为 5,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500.00 元。 8、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人参枸杞苹果饮料及其生产工 艺,已备案、未生产,应用产品为人参枸杞饮料,专利号:ZL201110247896.X。 评估价格:35,353.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30,050.05 元,保证金为 6,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600.00 元。 9、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人参纤维桃酥及其生产工艺, 已备案、未生产,应用产品为人参纤维桃酥,专利号:ZL201110247847.6。 评估价格:31,907.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27,120.95 元,保证金为 5,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500.00 元。 10、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人参茯苓膏及其生产工艺, 已备案、未生产,应用产品为人参茯苓膏,专利号:ZL201110247885.1。 评估价格:45,587.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38,748.95 元,保证金为 7,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700.00 元。 11、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人参酒及其生产工艺,已备 案、未生产,应用产品为人参酒,专利号:ZL201110248112.5。 评估价格:45,308.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38,511.80 元,保证金为 7,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700.00 元。 12、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人参软糖及其生产工艺,已 备案、未生产,应用产品为人参软糖,专利号:ZL201110247911.0。 评估价格:55,583.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47,245.55 元,保证金为 7,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700.00 元。 13、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人参速溶茶及其生产工艺, 已备案、未生产,应用产品为人参速溶茶,专利号:ZL201110247882.8。 评估价格:45,587.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38,748.95 元,保证金为 7,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700.00 元。 14、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人参纤维曲奇饼干及其生产 工艺,已备案、未生产,应用产品为人参纤维曲奇饼干,专利号: ZL201110247861.6。 评估价格:33,162.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28,187.7 元,保证金为 5,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500.00 元。 15、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用于治疗急慢性胆囊炎 和急慢性胰腺炎的药物组合物,属于中药领域,有批号、未生产,应用产品为胰 胆炎合剂,专利号:ZL201210078140.1。 评估价格:126,399.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107,439.15 元,保证金为 20,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1000.00 元。 16、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用于治疗高血压的中药 物组合物,无应用,外部购入,专利号:ZL201611224120.5。 评估价格:247,083.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210,020.55 元,保证金为 40,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2000.00 元。 17、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开胃健脾的麦芽酒及生 产方法,属于一种饮用酒,无应用,专利号:ZL201510922098.0。 评估价格:56,441.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47,974.85 元,保证金为 9,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900.00 元。 18、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玫瑰鲜人参蜜片及生产 方法,属于食品技术领域,无应用,专利号:ZL201510922100.4。 评估价格:72,784.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61,866.40 元,保证金为 10,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1,000.00 元。 19、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具有祛风通痹作用的中 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属于中药技术领域,无应用,外部购入,专利号: ZL201610969045.9。 评估价格:244,266.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207,626.10 元,保证金为 40,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2,000.00 元。 20、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具有淸咽化痰止咳作用 的中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属于中药制备技术领域,无应用,外部购入,专利 号:ZL20111080037.X。 评估价格:261,821.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222,547.85 元,保证金为 40,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2,000.00 元。 21、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具有淸咽化痰止咳作用 的中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属于中药制剂技术领域,无应用,外部购入,专利 号:ZL201711079979.6。 评估价格:261,821.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222,547.85 元,保证金为 40,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2,000.00 元。 22、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治疗风湿和类风湿性关 节炎的中药制剂,无应用,外部购入,专利号:ZL200410102801.5。 评估价格:28,846.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24,519.10 元,保证金为 4,000.00 元,加价幅度即为 400.00 元。 23、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治疗糖尿病的药物,无 应用,外部购入,已过期,专利号:ZL02100658X。 评估价格:0.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0.00 元。 24、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锅法液相合成胸腺五肽的 工艺,属于生物化学领域,应用产品:醋酸亮丙瑞林注射液(未生产,外部购入), 专利号:ZL03111273.0。 评估价格:433,431.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368,416.35 元,保证金 70,000.00 元,加价幅度 3,000.00 元。 25、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用于补肾、宁心、安神 的药物组合物,属于中药领域,应用产品:补肾安神口服液,专利号: ZL200910067127.4。 评估价格:58,720.00 元,降幅 15%,拍卖价格 49,912.00 元,保证金 9,000.00 元,加价幅度 900.00 元。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 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三)拍卖辅助机构:吉林亿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3-5118878 (四)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 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433-2586095 宋 法官;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33-2586021。 三、本次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1、如果本次拍卖成交后,公司将不再拥有上述 25 项专利权,会直接影响到公 司专利权的拥有数量,间接影响到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但不会对日常的正常生产 经营带来影响。拍卖所得款项按照法院裁决支付相关债权人债务,进而减少公司 金融负债。 2、如果本次拍卖成功,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并及时按照规则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吉 24 民初 304 号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