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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鑫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14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吉林
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2 月 7 日(星期二)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 年 2 月 7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
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
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 137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

  3.00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提案3 仅选举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2月6日(星期一) 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证券部进行现场登记,也可以
采用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
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
托人证券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需签字并盖公章)。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静、石宇
    电话:0431-81916633       传真:0431-88698366        邮箱:108124370@qq.com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头道街137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31300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 本 次 股 东 大 会上 , 股 东可 以 通 过 深交 所 交 易 系统 和 互 联 网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 月 14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118;
    投票简称:紫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7日的交易日,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吉林紫鑫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子公司
1.00                                        √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
2.00                                        √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3.00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2023 年 2 月    日至 2023 年 2 月   日

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

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

填上“√”;三者只能任选其一。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