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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陆电子: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2018-09-14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816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艾
民先生、王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艾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艾民先生
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
时一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健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艾民先生、王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
造成不利影响。艾民先生、王健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
司董事会对艾民先生、王健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增补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的推荐函,
推荐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王道海先生、蔡赟东
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简历
    1、王道海,中国国籍,1966 年 3 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
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赛格高技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兼计财部部长、董事局秘书;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董事、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亿鑫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长;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
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喀什
深圳城有限公司董事;远致投资(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农产品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等。
    王道海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蔡赟东,中国国籍,1984 年 12 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深业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总裁助理、资深经理;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裁、高级经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资本市
场投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蔡赟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资本市场投资部副部
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