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2018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2019-04-2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
者保护工作,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公司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变化,持续
完善公司治理,创新投资者保护举措,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权益。现对公司2018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投资者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断增强回报股东意识,重视现金
分红。公司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成长模式及盈利水平,并
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注重投资回报
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未来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5 元人民
币(含税)。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发布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
司总股本 1,408,322,8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 元人民币(含税),
该权益分派已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实施完毕。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
清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1、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履行对投
资者诚信与勤勉的责任。公司于2017年成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了《深
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2018年,公司信
息披露委员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履行自身职能,有
效地提高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及信息披露的质量。
2、2018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充分保护每位投资者的知情权。
2018年,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共计对外
发布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文件共计324份。
三、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在保证不存在选择性地、私下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
信息的前提下,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与互动,传递公司信息,聆听投资者
意见,增强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互信和理解。
1、公司搭建了多样化投资者交流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互动沟通。通过接待现
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与
投资者互动交流,为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公司相关信息创造条件,及时聆听投
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对投资者的意见及时反馈。2018 年 3 月 12 日下午 2 点到 4
点,公司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行了 2017 年度业绩
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饶陆华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聂志勇先生;
独立董事梁金华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黄幼平女士;保荐代表人李金城先生出
席了网上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当场予以回复。2018 年公司共回复
投资者提问 2,000 余条。
2、举办“走进科陆”活动。邀请投资者参观公司,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3、不定期的参加专业投资管理单位组织的策略会、行业发展、产品创新及
公司未来发展等方面的研讨会,增加投资者对公司发展、业务及经营管理情况的
了解。
四、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股
东大会。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利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确保全
体投资者均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从而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五、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作用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公司重大决策事
项,都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特别是对于市场特别关注的关联交易事
项等都须事先征求并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审核同意。目前公司董事会设有三名独
立董事,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业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2018 年,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履职,按时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
议,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对外担保、董事及高管薪酬、内部
控制、募集资金管理、股权转让、股份回购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审阅核查公司公告
的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内容,主动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信息并及时反馈,使管理
层充分了解市场关注和中小投资者的要求,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投资者服
务的成效。
六、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或以
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的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情况。具体承诺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
公司把投资者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性工作,在不断提升业绩的基础
上,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规范各项运作,为股东创
造长期价值,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