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19-04-2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
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带强
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
开展,消除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