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905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
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符合
相关要求的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
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陆续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
[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相
关规则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
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企业应按照持有金
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分类
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
致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
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
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进行的会
计政策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
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