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2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本次财务资助年利率为不超过(含)5%,关联交易价格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
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盛宝军 丁海芳 张文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