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陆: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2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的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
司2020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
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
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三、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核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报废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是公司对资产进行了分析与评估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报废核销依
据充分,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报废核销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核销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盛宝军 张文 丘运良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