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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科陆: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8-1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在提供
审计服务期间,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坚持以客观、公正、公允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责任与义务,顺利完成了
审计工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盛宝军     张文   丘运良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