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盛宝军)2021-04-2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盛宝军)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本人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章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及发展状况,出席2020年的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等相关会议,发表相关意见,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提出积极的建议,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1、2020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
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
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10
董事姓名 职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盛宝军 独立董事 2 8 0 0 否
2、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4次。
二、提出建议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就公司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管薪酬、会计政策变更、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股权转让、固定资产报废核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终止转
让股权等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真核查后,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
发表意见时间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2020年1月13日 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年4月9日 1、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年4月27日 1、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年4月27日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 同意
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制定《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6、关于制定《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7、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9、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0年5月7日 1、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2020年6月8日 1、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 同意
2、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3、关于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4、关于股权转让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7月21日 1、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的独立意见;
3、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核销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17日 1、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 同意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年8月17日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 同意
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
2020年10月23日 1、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事项的事前认可 同意
意见;
2、关于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2020年10月23日 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12月31日 1、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上述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建
议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外担保事项的管控,
严控相关风险;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相关责任。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年报编制履职情况
1、2020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作为第七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关于制定<董事长、高
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绩效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3
个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对于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
年度薪酬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2、2020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主持了会议,对于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2个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20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会议,对于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2019年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了解审计工作的计划及时间安排,就
关键审计事项、重要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初稿等多次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报。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议案审议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可能影
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关注行业形势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
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
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
有关规定。同时,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保证了
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全体股东拥有同等知情权。
4、自我学习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加深对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内幕交易防控、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会议等机会
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
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动态,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rambosheng@126.com
2021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
交流,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
专业、客观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
发展。
独立董事:盛宝军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