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会前认真审查刘标先生、蔡赟东先生、曾驱虎先生、熊晓建先生、黄幼
平女士的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情形,
未发现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未发现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情形,未发现存在最
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情形,未发现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上述
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
要求,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3、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刘标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同意聘任蔡赟东先生、曾驱
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熊晓建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黄幼
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张文 丘运良 谢华清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