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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陆电子: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01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6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3 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标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360,114,5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8,349,147 股的 25.570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会 现场 会 议 的 股 东 2 人, 代 表 有 表 决 权的 股份 总 数 为
    17,782,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8,349,147 股的 1.262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42,332,4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8,349,147 股的 24.3074%。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
    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票数          占 与 会 有效 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 权 股 份总 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60,089,518         99.9931%           25,000      0.0069%              0      0.00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2,394,227           99.7987%          25,000          0.2013%            0               0.0000%     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6 月 1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追加 2021 年
     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数          占 与 会 有效 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 权 股 份总 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60,089,518         99.9931%           25,000       0.0069%                0       0.00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2,394,227           99.7987%          25,000          0.2013%            0               0.0000%     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6 月 1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3、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股权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数          占 与 会 有效 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 权 股 份总 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60,060,718         99.9851%           53,800       0.0149%                0       0.00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2,365,427           99.5668%          53,800          0.4332%            0               0.0000%     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6 月 1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子公司股
权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1 年 7 月 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