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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陆电子:关于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21-07-28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为饶陆华、
桂国才、孙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 155,992,39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1.0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3 月向
饶陆华、桂国才、孙俊、郭伟、陈长宝、祝文闻共 6 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13,099,435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 名认
购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

    饶陆华、桂国才、孙俊、郭伟、陈长宝、祝文闻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情
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饶陆华             119,223,474          36

           2         桂国才              24,996,854          36
                 3                 孙俊             11,772,065             36

                 4                 郭伟             8,265,493              36

                 5              陈长宝              29,054,460             36

                 6              祝文闻              19,787,089             36

                            合计                   213,099,435             —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饶陆华、桂国才、孙俊、郭伟、陈长宝、
         祝文闻承诺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上市,股份锁定已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到期。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3 名股东饶陆华、桂国才、孙俊严格
         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其他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关于同业竞     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对于股份公司正在或将来要进行生产开发的
         争、关联交     产品、经营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本人亦将不会再直接或间
饶陆华                                                                                   履行完毕
         易、资金占用   接经营、参与投资生产、研究和开发任何对股份公司构成直接竞争的相
         方面的承诺     同或相似或可替代的产品,除非股份公司对本人有要求。

                      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
                      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
                      何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
         关于同业竞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如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
         争、关联交
饶陆华                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科陆      履行完毕
         易、资金占用
                      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科陆电子及其下
         方面的承诺
                      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
                      纳入到科陆电子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
                      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饶陆华   关于同业竞     在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   履行完毕
         争、关联交   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生产、开发任何与科陆电子
         易、资金占用 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单独直接或
         方面的承诺   间接经营任何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单独参与投资任何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
                      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
                      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
                      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
                      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
                      务范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拓
                      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
                      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
                      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科陆电子经营的
                      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
                      竞争。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科陆电子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失。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凡在 2017 年 6 月 6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
                      期间净买入科陆电子股票,连续持有 12 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在
饶陆华   其他承诺                                                                         履行完毕
                      职的,若因买入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
                      饶陆华先生予以补偿,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凡在 2017 年 12 月 6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期间净买入科陆电子股票,连续持有 12 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
饶陆华   其他承诺                                                                        履行完毕
                      在职的,若因买入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
                      裁饶陆华先生予以补偿,若产生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1、本人自 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10
                      月 29 日,2015 年 4 月 28 日为公司本次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
         股份减持承   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2、本人自本承诺函出具
饶陆华                                                                                 履行完毕
         诺           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
                      上述期间内亦不会以任何形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本人未
                      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
                      的全部法律责任。

                      饶陆华先生、聂志勇先生、黄幼平女士、林训先先生及马剑先生基于对
         股份限售承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承诺自愿将其持有的将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限售 履行完毕
饶陆华
         诺           期届满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延长 6 个月,即延长至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内,承诺人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
                         也不会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若在股份限售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限
                         售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延长股份限售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减持股份所得将全部上缴本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饶陆华    其他承诺                                                                      正在履行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3 名股东饶陆华、桂国才、孙俊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饶陆华、桂国才、孙俊进行违规担保的情
         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7 月 3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55,992,39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1.0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饶陆华、桂国才、孙俊。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占公司总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数(股)     数量(股)   股本的比例
                                                       (%)

     1          饶陆华    119,223,474     119,223,474       8.47%      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2          桂国才     24,996,854     24,996,854        1.77%      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3           孙俊      11,772,065      11,772,065       0.84%      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合计          155,992,393     155,992,393       11.08%                 -


             注: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饶陆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桂国才

         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饶陆华、桂国才所持公司股份自离任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锁定

         100%,饶陆华、桂国才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

                5、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在减持股份时须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431,246,355        30.62%     -11,772,065       419,474,290       29.78%

    高管锁定股                  242,985,309    17.25%     144,220,328       387,205,637       27.49%

    首发后限售股                188,261,046    13.37%    -155,992,393        32,268,653       2.2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77,102,792    69.38%     11,772,065        988,874,857       70.22%

三、总股本                      1,408,349,147 100.00%         0           1,408,349,147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