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27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3888 号《审
计报告》确认,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1,998,724.2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763,683,248.48 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65,681,972.68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如下:“现金分配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
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
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股票股利分配的
条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
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
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如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具
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021 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709,847,384.01 元,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265,681,972.68 元,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
利润分配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