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00 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1 日 3、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标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无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43,938,5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08,349,147 股的 24.421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 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 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 占 与 会 有效 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 权 股 份总 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43,275,503 99.8072% 659,903 0.1919% 3,100 0.0009%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590,212 70.5752% 659,903 29.2872% 3,100 0.1376% 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 占 与 会 有效 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 权 股 份总 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43,276,703 99.8076% 660,803 0.1921% 1,000 0.0003%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591,412 70.6285% 660,803 29.3271% 1,000 0.0444% 通过 具体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数 占 与 会 有效 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 权 股 份总 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43,276,703 99.8076% 660,803 0.1921% 1,000 0.0003%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591,412 70.6285% 660,803 29.3271% 1,000 0.0444% 通过 《2021 年年度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6)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7 日的《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数 占 与 会 有效 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 权 股 份总 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43,272,303 99.8063% 665,203 0.1934% 1,000 0.0003%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587,012 70.4332% 665,203 29.5224% 1,000 0.0444% 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票数 占 与 会 有效 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 权 股 份总 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43,272,303 99.8063% 665,203 0.1934% 1,000 0.0003%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587,012 70.4332% 665,203 29.5224% 1,000 0.0444%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37)。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确定及 2022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数 占 与 会 有效 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 权 股 份总 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43,238,503 99.7965% 699,003 0.2032% 1,000 0.0003%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553,212 68.9331% 699,003 31.0225% 1,000 0.0444% 通过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 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确定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确定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数 占 与 会 有效 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 权 股 份总 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43,238,503 99.7965% 696,803 0.2026% 3,200 0.0009%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553,212 68.9331% 696,803 30.9248% 3,200 0.1420%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确定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数 占 与 会 有效 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 权 股 份总 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1,405,100 69.4974% 615,703 30.4532% 1,000 0.0495%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405,100 69.4974% 615,703 30.4532% 1,000 0.0495% 通过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 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票数 占 与 会 有效 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 权 股 份总 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43,274,603 99.8070% 660,803 0.1921% 3,100 0.0009%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589,312 70.5353% 660,803 29.3271% 3,100 0.1376%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票数 占 与 会 有效 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 权 股 份总 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43,272,403 99.8063% 663,003 0.1928% 3,100 0.0009%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587,112 70.4377% 663,003 29.4248% 3,100 0.1376%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 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数 占 与 会 有效 表 反对票数 占与会有效 弃权票数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决 权 股 份总 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343,311,503 99.8177% 615,703 0.1790% 11,300 0.0033%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者 占与会中小投资 表决 同意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者有效表决权股 结果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1,626,212 72.1730% 615,703 27.3255% 11,300 0.5015%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 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简雯律师、黄俐娜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 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2 年 5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