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2-06-2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选举周云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会前认真审查周云福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
现其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周云福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周云福先生的提名已征得其本人同意,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后提出,
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周云福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转让参股公司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股份事项符合公司“聚焦核
心主业,剥离非核心业务资产”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本次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
商确定,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了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转让参股公司国联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股份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丘运良 张文 谢华清
2022 年 6 月 23 日